刘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砚山县稼依镇万亩蔬菜园区阶梯电价改为农业设施用电电价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电价分类说明》规定,农业生产电价:是指农村、农场或农业生产基地的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捕虫、非经营性的农民口粮加工和牲畜饲料加工、人畜饮水用电、农业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电。经核实,砚山县合鑫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砚山县稼依镇新寨村民委、砚山县松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砚山县联兴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砚山万宝春园农业种植有限公司、砚山县稼依镇戈白大众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砚山县稼依镇小石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稼依蔬菜基地部分用电符合农业生产用电性质,其电价执行标准均按照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部门出台的电价文件执行。即:农业生产电价1—10千伏每千瓦时0.428元、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438元。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电价分类说明》规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非工业类):是指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试验和非工业生产,其总容量在3千瓦及以上者,包含电动机、电解、电化冷藏等用电。经核实,砚山县松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号变、砚山县联兴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2号变、砚山县宏茂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冷藏蔬菜的冷库用电,其用电性质属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中的非工业类,电价执行标准应按照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部门出台的电价文件执行。即: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电价,1—10千伏每千瓦时0.6637元,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737元。另外,提案中提到这部分用电执行电价并非“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实为“一般工商业其他类电价”。
感谢你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支持,请多给我们提宝贵意见。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