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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财政局关于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36号建议的答复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7/11/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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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刚才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兴街镇龙坪坝区5个村小组路灯安装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从2017年州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州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中安排22万元,专项用于兴街镇龙坪坝区5个村小组路灯安装。州财政局已于 8 2 将资金下达至西畴县财政局(文财预〔201741号),西畴县财政局已将资金拨付至兴街镇政府。我们将督促项目实施,强化资金监管,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  

 

文山州财政局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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