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刚才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兴街镇龙坪坝区5个村小组路灯安装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从2017年州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州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中安排22万元,专项用于兴街镇龙坪坝区5个村小组路灯安装。州财政局已于
8
月
2
日
将资金下达至西畴县财政局(文财预〔2017〕41号),西畴县财政局已将资金拨付至兴街镇政府。我们将督促项目实施,强化资金监管,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
文山州财政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