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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农业局关于对政协文山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15号提案的答复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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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天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文山州大力推广发展种植巨菌草产业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州人民政府把巨菌草纳入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并给予政策扶持,为企业争取到发展资金保障。同时由州农业和科技局牵头,引进云南聚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龙头带动,建设巨菌草种苗繁育示范基地”的建议  

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精准扶贫产业,认真落实国家草牧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了中央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项目、中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项目、退牧还草和退耕还草工程等项目,这些项目均有优质牧草品种的推广使用,均有一定的资金扶持。近年来,我州重点推广与巨菌草类似的桂牧一号,效果很好,群众接受面广。因巨菌草在我州目前没有种苗,也没有企业进行试种,因此巨菌草未被纳入主推品种。云南聚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进驻广南县,建议其与广南县农业部门对接,开展引种试验工作,开展种苗繁育,待试验、繁育等环节成功后,再纳入文山州的推广品种。  

二、关于“成立州的专门管理机构,在适宜种植的县(市)或者乡镇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的耕地种植种苗基地,降低运输、生产成本,由云南聚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带动群众实施项目”的建议  

州、县农业部门是负责牧草种植、推广的部门,均有专门的推广机构(州、县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站),经研究,州、县均不宜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在种苗基地建设上,州、县农业部门将积极协助企业对条件适宜的地块开展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工作,待试种成功后,再进行推广。  

三、关于“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方式生产经营,由该公司对合作社,由合作社对农户建立紧密的生产合作关系,共同种植巨菌草”的建议  

巨菌草的生产经营方式很关键,下一步州县农业部门将做好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在合作社的组建、农民技术培训和项目申请上报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  

四、关于“壮大贫困村寨的种植养殖业”的建议  

州县农业部门在贫困村寨产业发展上,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贫困村寨种植养殖业的发展仍然较慢,群众收入较低,收入来源不稳定。下一步,州县农业部门将积极主动做好服务,通过公司带动种植巨菌草增加群众收入,促进贫困村寨的种植养殖业发展壮大。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

            文山州农业局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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