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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协文山州第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7/1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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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世灿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呼吁让文山小水电可再生存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经组织有关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文山电网电价是结合文山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自成体系的电价机制。一直维持低进低出的格局,用相对较低的电价,吸引了较多的企业到文山发展。我州呈现了电源开发、电网建设与改造、用电企业(负荷)同步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电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从2009年起,我州电力供求关系由汛余枯缺转变为全年缺电,依靠云南电网的支持,电力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008年来,文山电网小水电上网电价作了两次调整,累计每千瓦时上调上网电价0.03元。2008年对文山装机3万千瓦以下,无调节能力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22元;装机3万千瓦以下,具备调节能力的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13元。2009年部分电厂上调(包括马鹿塘一期、猫猫跳电站、黄果树电站、谷拉电厂、小寨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8元。  

目前,文山州地方水电装机中,70%的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执行枯水期0.24元、平水期0.215元、丰水期0.19元;20%的电厂如谷拉、小寨电厂全年不分丰枯,上网电价均执行0.221元;10%的电厂执行丰水期0.16元,平水期0.19元,枯水期0.22元;全年平均电价0.20元左右。  

云南省是电力大省,电力严重供大于求,火电全行业多年亏损,水电大部亏损,并且弃水严重,2016年弃水300多亿千瓦时,2017年预计弃水550亿千瓦时,水电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文山电网是云南7个电价相对独立电网之一,有独立的电价体系,不执行云南省网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文山电网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低于省网0.02元至0.03元,销售电价与省网目录电价相比,居民生活用电比省网低0.018元。工业电价比省网低0.03元至0.04元(其中:铁合金电价低0.038元、电石电价低0.062元),比贵州地区低0.06元以上,比广西地区低0.12元。多年来,文山州在资源、区位不占明显优势的情况下,利用电价优势,吸引了一批高载能企业到文山投资,占文山电网售电量的50%左右,占大工业电量的70—80%,文山电网销售电价和云南省网和广西保持一定的电价差距有利于吸引外来投资,有利于文山工业特别是高载能工业发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文山电网小水电上网电价与省内其他独立电网相比,上网价格中等,而且全部吸收,基本没有窝电。  

文山部分小水电站经营困难,有多种原因,希望通过适当提高上网电价缓解困难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当前经济下行,用电企业强烈要求降低电价的环境下,难度较大,希望发、供、用三方相互理解,共度难关。  

初步考虑在麻栗坡、马关县电网销售电价执行州网电价时,将其上网电价调整至州网水平;在实施文山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时,如果有空间,可以用来降低销售电价或者提高上网电价。  

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国家、省也出了一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将有序放开除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上网电价和除居民生活和公益、公用行业外的各类销售电价,政府不再制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进入电力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价格由市场形成,电网公司只负责提供通道,收取输配电费,不再靠低买高卖赚取电价差,希望电站积极投身到改革之中,用改革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用改革促进发、供、用各方的协调发展。  

感谢你对文山电力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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