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10强县”之文山市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25 来源:文山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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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全省县域经济考评结果公示,安宁市、楚雄市、大理市、弥勒市、个旧市、蒙自市、宣威市、开远市、文山市、宜良县入选2017年度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10强县。文山市继上年获“10强县称号后,再次入选“10强县公示。本文就“10强县(公示)综合评况得分、排名及单项指标排名情况以统计图形式进行描述,直观反映全省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情况,查找差距,提升县域经济在全省的排名。

综合得分及排名。文山市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评中得分82.45分,排名全省第9位,继上年获“10强县称号后,再次入选“10强县公示。

 

单项指标排名。综合考核主要评价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个指标的总量及增量,采用综合加权的方法进行评分,选取综合考评分前10名为县域经济跨越发展“10强县

地区生产总值。文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8.59亿元,同比增长10.0%,居全省第7位;增量为20.62亿元,居全省第6位。

 

 

人均生产总值。文山市人均生产总值45719元,居第全省16位;增量3954元,居全省第17位。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文山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1.45亿元,同比增长18.4%,居全省第12位;增量为34.47亿元,居全省第14位。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文山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7亿元,同比增长10.0%,居全省第4位;增量为1.83亿元,居全省第1位。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文山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39元,同比增长9.1%,居全省第38位;增量为2589元,居全省第21位。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文山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78元,同比增长9.7%,居全省第42位;增量为900元,居全省第42位。

 

 

排名对比反映出来的问题。从综合考评得分看,文山市得分82.45分,比第一名相差近9.65分,比第10名仅高0.16分,与第1名比分值有较大差距;从单项指标排名对比看,文山市在全省县城经济考核评价中,排名居前10位的指标只有2个,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位)及增量(1位)、地区生产总值(7位)及增量(6位),排名10-20位的指标有2个,分别是固定资产投资(12位)及增量(14位)、人均生产总值(16位)及增量(17位);排名在21-42位的指标有2个,分别是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位)及增量(21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位)及增量(42位)。

 

 

 

提升排名的建议。鉴于以上分析,要提升县域经济在全省排名,必须确保排名前10的指标不退位,提升排名10位至42位的指标进位,特别要关注排名靠后的两居收入指标,努力提升两居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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