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全省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州高速公路建设步伐,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州各县(市)高速公路能通全通目标,为文山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结合我州实际,就进一步加快全州高速公路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抓住国家加大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倾斜,省委、省政府实施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五年大会战和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等机遇,加快推进县域高速公路建设,切实落实好“交通强国”战略,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州各县(市)高速公路能通全通,高速公路覆盖全州国土空间布局、经济布局、产业布局,实现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全面成网,进一步增强服务文山跨越式发展的承载力、集散力、辐射力。
二、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续建文山至马关、广南至那洒2条地方高速公路,建设里程82公里,投资108亿元;新开工建设天保至文山、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那洒至兴街、丘北至砚山4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里程515公里,估算投资800亿元,到“十三五”末,全州高速公路里程达1000公里(含在建项目)。开展西林至广南、马关至河口、丘北至师宗、沿边高速公路4条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里程约400公里。
(一)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天保至文山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开工建设。总里程119公里,估算投资182.62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115亿元。
(二)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文山至马关、广南至那洒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6月底全部建成通车,完成投资108亿元;新开工建设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那洒至兴街、丘北至砚山高速公路项目,总里程396公里,估算投资620亿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
(三)开展前期高速公路项目。积极推进西林至广南、马关至河口、丘北至师宗、沿边高速公路4条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十三五”末完成工可报告上报,开展相关支撑报件编制工作,充实高速公路项目库。
三、政策措施
(一)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积极争取国家50%建安工程费补助资金支持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二)争取专项建设基金。积极争取省交通产业基金对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给予2000万元/公里补助。
(三)争取PPP基金。突出申报重点,提高项目成熟度,积极争取将我州高速公路项目列入国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争取财政部PPP基金支持。
(四)创新融资方式。盘活公路存量资产,通过发行基金、债权投资、股份投资、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扩大融资规模。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路域综合设施等资源综合开发,弥补高速公路建设资金不足。
(五)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州级统一使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产生的增值税地方部分,由州级财政统筹,全部注入文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作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六)做强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优化整合现有公路建设投融资机构,做大做强融资平台,积极推进市场化融资,拓宽高速公路建设融资渠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已成立由州长任组长的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州高速公路建设各项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市)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州级有关部门推进各项报件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土地用地指标落实以及征地拆迁、社会矛盾调处等相关工作。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支撑报件的编制上报,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组织开展两阶段设计组建上报审批、施工图审批,协助其他行业部门办理各项支撑报件的报审。州发改委负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的审查,审批权限在国家发改委的项目,协调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负责项目建设专项基金的申报争取。州财政局负责项目所需前期经费筹集,牵头开展PPP项目咨询服务和采购服务,争取PPP基金支持等工作。州住建局负责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和报备。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审查、建设项目土地复垦、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和先行用地审查、建设项目多划基本农田使用方案等报件的审查报批;属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权限的,报国土资源厅审批;审批权限在国土资源部的项目,协调报国土资源厅转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州环保局负责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州水务局负责做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州林业局负责做好项目征占用林地报件材料的组织和报批。州地震局负责做好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报批。州文广体局负责做好项目范围内文物古迹调查、勘探及影响评价报告的报批。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建立互动协调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层层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要立即联动起来,帮助或者直接联系国家及省等有关部门,协调本级或有关县(市)职能部门,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四)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全面落实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推行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关,强化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创建品质工程、安全工程。
(五)强化督促检查。州政府督查室要对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行经常性督查,及时跟踪问效,凡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没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要限期整改。审计部门要定期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