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建州6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州上下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州委九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有效投资为主抓手,以项目建设为经济工作主战场,优化环境、激发活力、释放潜力,确保全州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保持投资较快增长
(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州财政在预算内安排2亿元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要继续创新融资模式,争取信贷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规范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组织开展督查稽查,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效益、作用。充实完善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各地储备的下一年度接续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120%。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服务,争取我州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抓住“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机遇期,提前启动实施“十三五”规划后期实施项目,争取2018年内全面开工。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月底前下达60%以上,9月底前下达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下达完毕,凡未按时限达到进度的,财政部门将未达到比例部分收回同级财政。按照省级要求,加强对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完成情况的检查,对完成不好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奖励投资完成情况好而又缺资金的地区,用于项目建设。同时,做好迎接省级在2018年第3季度的检查准备工作。(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优化投资结构
以存量项目投资保基数、以增量项目投资保规模,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突出抓好非电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加大非电工业投资考核奖惩力度,努力提高非电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加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动水电铝材一体化、外向性经济制造业等项目落地建设;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快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年内各渠道资金,按照保续建、保竣工再保新开工的顺序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在建项目资金接续,严惩“开工即停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水务局、能源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创新融资方式
各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国家、省对口单位的汇报、衔接,争取对我州给予更多倾斜支持,力争2018年全州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不低于12亿元。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提高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基金等直接融资比例,充分发挥州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和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的作用。争取高速公路和土地储备等专项债券对我州的支持。各县(市)各部门要将我州优质项目积极向社会资本推介,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建设。盘活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出让部分优质资产,出让所得资金投入新项目建设。积极利用外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全口径外债管理框架下,通过商业贷款、发行债券等形式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对境外商业贷款规模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积极争取省的扶持资金。同时,加大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力度,推动跨县(市)、跨行业的国外主权贷款项目实施。(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待省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公布后一周内,及时公布文山州“三个三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加快推进文山至马关、广南至那洒、文山至麻栗坡等高速公路、50万吨绿色低碳水电铝、云锡文山锌铟冶炼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锌60吨铟冶炼技改、滇南(国际)鞋服城等项目建设,新开工复烤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云南壮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工程等重点项目,抓好天冶化工5万吨液碱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丘北民用机场、文山机场改扩建、广南通用机场建设推进进度,抓好德厚大型水库等中小型水库建设,抓好文砚同城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500千伏砚山至通宝(登高)直流输电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等项目建设。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资金计划下达后2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原则上当年须完成投资60%以上。各县(市)每月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观摩,列出问题清单提交州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推动限时办结,切实提高当年竣工项目达产率、新建项目开工率、续建项目竣工率、前期工作项目转化率。(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州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水务局、能源局、民航发展管理处,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完善投资管理政策
建立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和与之相对应的全州投资项目信息调度系统。对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一律并联审批、快审快办,办理时间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再压缩一半。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的代办制,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服务。创新招商方式,加大招商力度。深入落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推进机制,按照一个重大招商项目、一个州级挂钩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推进方案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模式,把项目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切实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研究出台我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招商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省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奖惩办法,针对责任主体奖励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州发展改革委、招商合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以提振工业投资为突破加快工业发展
(六)大幅提升工业投资
以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为方向和切入点,推进我州开展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省2018年工业重点技改项目名录,围绕我州优势产业,组织实施6个以上重大技改项目。鼓励企业从生产线、生产车间等局部智能化改造向整个工厂的智能化改造拓展,推动我州智能化改造工作。积极吸收研究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落实省加强工业投资考核奖惩制度,从2018年起,对州、县(市)属国有企业工业投资进行单独考核,逐月上报进展情况;季度工业投资增速排名全州后2位的,县(市)人民政府须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统计局,人民银行文山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统筹推进宽带网络扩容提速、云计算数据中心、窄带物联网(NB—IOT)等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上云"和工业云平台的智能化应用。全力推进水电铝材一体化、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尽快落实产能指标,制定专项用电价格,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启动建设铝工业工程研究中心。6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发布6大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发展规划,并由相应重点产业主抓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专题招商推介活动,力争年内促成一批目标企业、重点项目落地。(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招商局牵头;州生物三七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农业局、州财政局、统计局、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文山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加强工业运行调度
完善州、县(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大工业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现场督导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支持企业加快释放产能。建立全州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管理台账,对年度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进行动态管理,逐个项目跟踪指导。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梳理对全州稳增长影响较大的50户重点工业企业,密切关注其生产运营情况,“一户一策”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九)鼓励工业企业复产
定期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停产半停产情况调查,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州财政筹措400万元资金,对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的企业,自复产之日起,年内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主营业务收入从高到低排名,奖励前15户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全州排名前5户,且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全州排名6—10名,且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5%以上,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全州排名11—15名,且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州财政局、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以促消费扩贸易为着力点稳定服务业发展
(十)深入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经济,研究出台《文山州服务经济倍增计划》,加快发展现代服务经济。对重点发展的14类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且增幅排名前10位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首次升规纳入统计的上述14类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结合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确保与全省同步实现上线运行工作。支持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州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培育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开展支持金融机构入文行动,按照《文山州金融招商奖励办法(试行)》,对进入文山新设立的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卫计委、旅游发展委、文广体局、金融办、民航发展管理局、文产办负责)
(十一)继续实施促消费行动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定购房消费,促进住房租赁消费,全面落实国家、省、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系列政策。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推动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促进旅游消费,组织开展好各类旅游推广活动,积极参与省旅发委组织的赴欧美、南亚、港澳台等海外促销活动以及各类旅游交易会,举办好2018年第十四届中越(文山)国际商贸旅游交易会,组织开展好旅游推介活动不少于3场。继续把农村市场作为消费增长点,进行方位培育与深入挖掘,加快农村消费服务载体建设,着力完善县(市)、乡(镇)、村服务网络和设施,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促进农村消费。充分依托乡镇农贸市场、乡村购物中心,规范商品供销渠道,畅通农村商品购销途径。推动商务与供销、邮政、旅游、文化等部门的深入合作,联合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配送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推动电子商务对乡镇全覆盖,整合线上信息资源和线下服务资源,实现在线交易与线下服务无缝对接,进一步拓展和释放农村消费潜能。促进体育消费,全州所有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低收费或者免费开放,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律向社会开放。(州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发展委、商务局、文广体局牵头;州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统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电信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二)推动外贸持续向好
落实好国家、省、州各项促进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抓住国家取消钢铁等产品出口关税的有利时机,积极扩大对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能力建设,争取在年内形成新的进出口增长点。州级财政继续筹措250万元,对在我州生产和注册结汇的重点外贸企业进行奖励。(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科技局,天保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三)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认真执行文政发〔2018〕7号文件,《文山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共74条,以下简称74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降成本政策措施企业知晓度达到100%。以钉钉子精神逐项落实74条措施,全面落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社保优惠、减税降费、转型升级等政策,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高税收收入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州、县(市)级要达到70%以上。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2017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办理征转用地手续的新增建设用地,其涉及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仍按原规定收缴。依法依规征收、减免税款,提升税收收入质量,坚决杜绝收过头税。积极参与建设云南省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投融资服务,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州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中旬前开展降成本专项督查。适时组织开展74条措施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州政府督查室,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商务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能源局,州国税局、人民银行文山中心支行、银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积极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2018年3月底前提出年内拟升规企业名单,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金融、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户左右。州财政从年度预算中安排300万元,用于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筛选一批有一定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支持;对首次获批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入库企业,依据企业营业收入规模,给予每户企业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支持省的支持奖励。鼓励支持和创造条件发展2018年“新三板”挂牌企业和上市企业。(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牵头;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五)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提高州内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易地扶贫搬迁、市政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本地产品使用率。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我州电子商务发展。对在文山州辖区内工商部门或网上电商平台注册并在当地开展业务,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网站销售农特产品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社团组织、基地、园区、公共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州财政筹措30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奖励。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十六)加快特色小镇建设
建立特色小镇通报、会商、督导、考核机制。2018年普者黑水乡、广南坝美世外桃源、文山古木三七小镇、八宝壮乡小镇、平远高原特色农业双创小镇,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开设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特色小镇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立项等各项审批。2018年州级优先保障特色小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用好政策窗口期。2018年及新增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实施城镇化集中安置,进城市、县城安置比例原则上达到75%以上,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鼓励抵边安置。州财政筹措1000万元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对年内实现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的县(市)给予补助;启动实施《云南省“厕所革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争取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的同时,州级分别给予新建城市公共厕所3万元/座、改造提升城市公共厕所1.5万元/座、新建行政村公厕0.5万元/座的资金支持,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七)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文山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各县(市)及时制定县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全州选择一批乡镇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试点示范。州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试点示范成效较好的乡镇进行奖励。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打造“大产业”、培育“新主体”、建设“新平台”。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加大高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三七、辣椒、茶叶、核桃、果蔬、畜牧、咖啡、中药材等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加快培育“一县一业”,支持一个县重点扶持一个拳头产品、培育一户龙头企业、做强一个特色产业。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加快土地确权登记,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州委农办,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局、财政局、生物三七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八)加快推进“文砚平”半小时经济圈建设
切实加快推进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统筹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优先列入申报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优先列入州级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计划,优先列入申报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和各类基金,支持经济圈内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州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汇报对接,争取上级对口部门在资金安排、贴息补助及前期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推动文砚同城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培育和融资平台建设。统筹全州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0%作为经济圈内项目用地配套奖励指标,优先使用建设用地指标。(州委农办、“文砚”同城大道建设指挥部、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招商局、文山市、砚山县人民政府负责)
(十九)深入推进“三大战役”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园区经济。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双培双优”行动计划,落实好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按照“三转变三叠加”的思路,调整和完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给予10—300万元的贷款支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通过领导挂钩、要素保障、财政支持等措施,引导成长型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出一批竞争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的骨干企业,提升我州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和质量。深入实施民营“小巨人”培育工程,集中政策资源重点培育现有的6户民营“小巨人”企业打造行业标杆,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营“小巨人”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培育投入力度,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促进转型升级,带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继续对园区企业员工就业培训及提供的实际就业岗位给予补贴。认真落实省级“三个10强”考评办法,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努力进入省级20个县域经济转型发展试点县(市)盘子,促进2018年经济增长。持续推进实施“园区建设专项行动”,按照“谋划储备一批、招商引资一批、向上争取一批、落地开工一批、投产达效一批”切实抓好项目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强化督查手段,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2018年前通过竣工验收的新建标准化厂房,按每平方米30元标准给予补助。(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动力
(二十)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积极探索和推进州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完善混合所有制项目推介发布机制,再向社会集中推出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示范项目。有序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2018年底前完成首批试点。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州财政对州属企业(不含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给予补助。)(州财政局牵头;州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一)鼓励创新创业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已出台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及3年有效期满继续通过评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补;对引进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采取后补助方式最高给予10万元的奖补。组织实施2个州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强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制造业中心,积极申报争取上级资金,按照国家级300万元、省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认定的州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州财政筹措260万元资金,支持我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继续实施,其中60万元用于“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州级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200万元作为就业创业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建设文山州“双创”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广国家、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经验。积极参与省级创业园区建设升级计划,组织已通过省级认定的创业园争创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获得省级创业示范基地认定的,由州财政按省级补助资金的10%给予补助。支持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由州财政按省级补助资金的10%给予补助。积极争取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后续服务专项资金,采取发放服务券、服务补助等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以初级应用为主,覆盖信息、投融资、创业辅导、人才与培训、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8个方面的后续服务。出台我州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二)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20条措施的意见》(文政发〔2017〕95号)要求,着力构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监管依法强化、服务热情周到的营商和办事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政务数据统一归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真正做到横向并联、纵向贯通,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投资审批服务,为业主提供全面的审核事项和流程清单,业主申报时“一次性告知”,报件齐备“一次性办理、限时办结”。转变投资项目审批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省级以上各类园区、综合保税区、特色小镇等区域,有关部门以标准化清单形式明确项目的准入条件,推行以事前准入标准承诺代替审批的企业承诺制。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清理政策,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证照同办”,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管理局、民政局、工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强化责任抓落实
(二十三)强化督查考核
州直有关责任部门于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或细则,增强操作性;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措施知晓度。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既要确保经济增速,更要提高发展质量,防范风险。州人民政府每季度组织开展稳增长专项督查活动,重点对投资、工业、财税3大指标主要领导负责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实现一季度开好局、各季度平衡增长,增强全州经济发展的活力和韧劲。各县(市)各部门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于7月8日、10月8日、12月25日前抄送州政府督查室和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方面适时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评估,及时发现、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州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稳增长措施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及时提出完善稳增长措施建议。(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