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从严从快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投诉转办件的通知
文政发〔2018〕54号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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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严肃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办理责任,切实把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各项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抓紧时间节点,以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要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案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边督边改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问题整改,确保在整改过程中不出新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的办理工作,深刻汲取环保典型案件的教训,做到一把手抓,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亲力亲为,直接核查、直接督办,对重点转办件要逐项核实,整改落实情况要一盯到底;要突出重点,精准核实,对核查不属实的转办件要深入现场,亲自核查,做到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真正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件办成铁案;要建立会商研究、联合调查、现场定性等办件机制,做到交办问题立说立行、立查立改,把群众举报投诉的小事当作大问题办好办实办到位,对办理的情况要跟踪督察,逐件再核查、再落实,确保整改措施一步到位,跟踪复查一步不停,问题反弹一步不让。

三、依纪依规启动问责

要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提出的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具体要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反馈没有整改到位的案件、群众反复投诉的案件、久拖不决的案件,依法依规及时启动问责追责程序予以问责;对影响全州回头看转办件上报工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及时接收、按时交办、务实查处和反馈,确保每一个转办件的处理质量。

四、扎实抓好挂牌督办工作

要加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环境问题中涉及反复投诉和群众关注高的环境问题办理力度,特别是已经挂牌督办的文山州金川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臭味扰民和广南县莲峰矿业有限公司涉水、土环境污染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联动司法机关予以查处;可以立行立改的,不能久拖不报,在办理完成后要实时上报办理结果;对于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加快办理速度,不能局限于要求上报的时限;对于可以立行立改,但仍然拖沓办理的,或者未按质按时办理完成的,将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18 6 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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