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帮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富宁县花甲乡达木村委会革帮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从2017年州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州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中安排12万元,专项用于达木村委会革帮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州财政局已于
8
月
2
日
将资金下达至富宁县财政局,富宁县财政局已将资金拨付至花甲乡政府。我们将督促项目实施,强化资金监管,配合州人大做好资金使用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敬请多提宝贵意见。
文山州财政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