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公开
文政函〔2018〕49号
文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650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省民宗委:
何昌娥等3名代表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关于全额兑现沿边三年行动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建议》,按照省人大的要求,由贵委主办,文山州政府协办。现将文山州协办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第6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房建设每户补助4万元,资金来源构成为住建部门补助12750元/户、财政部门补助9250元/户、发改部门补助8000元/户,民宗部门和扶贫部门补助10000元/户。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57号)的要求,我州及时编制上报了《文山州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在抗震安居工程中,规划实施9423户(其中麻栗坡县2463户、马关县3307户、富宁县3653户)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房建设。由于抗震安居房的认定是以地震部门确定级度达6°以上的地区才能列入上报争取项目范畴,文山州因未达国家确定6°以上设防地区,故在实施第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省发改委没有专项安排文山州第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的抗震安居房建设补助资金(按照文山州的规划,发改部门该项目应投入资金7538余万元)。根据2017年12月,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省协调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经我州认真核实统计,省发改部门投入文山州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房建设资金仅为1027余万元,尚缺口6511余万元,造成资金缺口较大。鉴于文山州“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房都安排在抵边沿线自然村寨建设的情况,建议省发改委实行差别化政策,将沿边乡镇纳入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房建设范围。
此函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农仕周,联系电话:0876—2122529)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代表议案处,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