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划出党政机关干部服务企业“八红线”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7/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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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砚山县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为提前,划出红线,明确党政机关干部在与企业交往、服务企业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严禁”。

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干部在与非公经济人士交往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严禁对非公有制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政务服务中故意刁难、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等;严禁收受企业给付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象征性低价付费的物品等;严禁接受企业邀请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由企业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或以调研为名变相参与企业组织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活动;严禁以无偿、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借用企业财产,由企业报销、支付应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将上述费用转嫁给企业;严禁在企业中兼职任职,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权、证券、私募基金等;严禁允许或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违反规定向企业提供商品、劳务等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严禁安排或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在企业挂名领薪、由企业代交医保社保等;严禁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行为。 

同时要求全县党政机关,要深化“放管服”,大力推行企业开展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只跑一次“六个一”要求,打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砚山驻县委办纪检组 张建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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