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县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保障民生惠及群众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7/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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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近年来,丘北县坚持以保障民生、服务群众为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积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政策,通过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措施,为企业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用,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今年1至6月,共为企业降低社会保险成本137.2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25.88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6.42万元,失业保险34.98万元。  

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州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和医改财政补偿暂行办法规定,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取消后减少的收入10%由政府补助。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资金353万元,其余由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节约成本控制解决。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规定,对改革后所涉及的综合医疗、医技诊疗、临床诊疗、中医诊疗共4大类2413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价格调整测算,并将测算结果上报州物价局审定。同时,对大型医用设备、诊疗手术、门诊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床位费进行调整,新增诊疗项目1314项, 新增收费项目1070项,收费项目调价2413项。  

积极开展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县级公立医院被列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为期1年。县医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有关的决策部署,指导协调改革试点工作,统筹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落实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目前,经过深入调研,已草拟了《丘北县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待征求意见上报县委、县政府正式行文后组织实施。  

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全县辖区内14家基层医疗机构、5家县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按照省、州提出的要求,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不低于80%,非基本药物使用报州上备案,使用品种数和销售金额控制在20%以内,确保100%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款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自行支付结算,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超过30天。  

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和措施,推行“总额控制结算、次均总费用结算、按病种结算”的复合型结算改革。2018年,探索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改革,分别将120个病种纳入单病种结算,将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补偿范围。(丘北县财政局何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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