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五举措提升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7/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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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决策部署,富宁县五措施提升城区空气质量,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优良率达98.1%以上。

一是强化工业源污染防控。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执法监管。2018年上半年,拒绝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10余个,处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2家,督促80余家餐饮店使用清洁能源。二是强化汽车尾气污染防控。严格机动车尾气检测、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强化线源污染治理。2018年上半年,共投入警力380人次,警车120辆次,报废488辆老旧黄标车,报废淘汰率95%。三是强化道路和施工扬尘防控。城区主要道路全部实施洒水清扫保洁和低尘机扫,每天清扫覆盖率100%,机扫率达到90%以上;施工场地要求四周要求设置围挡,城区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四是加快周边生态植被恢复和绿化造林项目建设,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五是建立健全大气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应对出现恶劣天气情况或环境空气质量变差时的情况,有效地降低我县良级天气中首要污染源为臭氧(O3)的情况。  

通过采用以上措施,2018年上半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优良率达100%,良级天气中首要污染物未出现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现象,县城区无酸雨现象发生。(富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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