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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621001
标    题 上访信
发件IP 223.104.1.*
写信时间 2018年06月21日
信件内容

    丘北县新店乡蚌厂村委会大黑树上小组马正明反映建房补助资金未领到。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马正明: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建房补助资金未领取问题已交由我单位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户20173月建房,同年7月建好,房屋面积120平方米。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房面积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户共4人,属于无房户新建,按照建房政策最多只能建设72平米,但户建房面积达到120平米,属于超面积户且所建房子无柱子,且房屋主要部件不合格,结构不安全,基本功能不齐全,所以未给予补助。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1876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18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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