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详细 |
![]() |
|||
流水号 | 20180625001 | ||
标 题 | 请给我做主,请给我一个真相,谢谢 | ||
发件IP | 182.247.22.*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6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反映其妻子于2018年6月19日下午到文山州人民医院住院进行生产,在医院生产后无故死亡,要求调查真相。
|
||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妻子在医院生产后无故死亡”问题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经调查核实,您妻子于2018年6月20日下午5:20在州医院妇产科行低位产钳助挽一活女婴,产后予预防感染、输血、促进子宫收缩对症治疗,观察1小时患者子宫收缩好,阴道流血量少,准备送您妻子回病房输血对症治疗,但患者在2018年6月20日晚7:20突然出现呕吐一次,并出现面色青紫,呼吸困难,血压测不出,呼吸45次/分,心率67次/分,血氧饱和度65%,我院立即进行抢救,持续抢救90分钟后,您妻子心跳仍无法恢复,抢救无效死亡。我院产科医务人员立即向死者家属告知相关病情、临床判断死因、死亡诊断,同时向患者家属宣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我院为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及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在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原则下,我院相关领导及医务员与死者家属多次沟通、解释说明,并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参与下,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6:30与死者家属达成医疗纠纷暂定协议及封存死者病历。同时,我院为死者垫支遗体运费、尸检解剖费等相关费用,目前待医疗鉴定后,根据医疗鉴定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文山州人民医院 2018年7月3日
|
||
处理时间 | 2018年07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