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流水号 | 20180326002 | ||
标 题 | 违法租赁车位 | ||
发件IP | 220.164.69.*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3月26日 | ||
信件内容 | 留言反映文山市人大、政协与开发商合建的沁春园小区内13栋房屋,市人大违规出售13栋房屋门口露天停车位,每个停车位出售18000元,现已出售30多个车位。恳请有关部门督促文山市人大,政协退还32户住户租赁租金18000元,住户停车后可按行业规定收取停车物业管理费。 |
||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住户: 您好!您留言“文山市人大违规出售小区停车位,要求退还租金”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曾有住户反映类似问题,我办已及时交由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行处理并通过政务网书记州长信箱栏目公开回复。如下为公开回复内容:沁春园小区 13栋房周边露天停车位属在小区公共用地按规划设置的停车位,小区业主管理委员会为规范小区管理,解决有序停车问题,采取自愿租赁方式,一次性出租70年,每个车位18000元,优先向13栋(单元房)住户租赁,所得租金属小区全部业主所有,由业主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使用,主要用于小区内部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已租赁但现不愿租赁的业主,可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申请退款。 文山州书记州长电子信箱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
||
处理时间 | 2018年0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