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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80227001
标    题 献血记录
发件IP 180.130.2.*
写信时间 2018年02月27日
信件内容

   咨询曾经献血的时候因为熬夜喝酒导致转氨酶过高,检测化验类似乙肝,所以献的血没有被采纳。之后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没有问题,医生告诉我就是喝酒过多过度熬夜,转氨酶偏高才出现的情况。然后再次向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咨询,请求是否可以取消记录,工作人员说不行。请问记录真的不可以消除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留言反映清除献血不良记录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临床疾病诊断标准与血站的血液检测标准要求是有区别的,为了保证血液安全,血站的标准要严于一般临床标准,健康状况请您以医院的诊断为标准,但由于国家制定统一的献血者召回政策。为保证血液安全,血站只能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判定是否适宜献血,请您谅解!如有疑议,欢迎向文山州中心血站质管科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871—2196071

 

文山州书记州长电子信箱办公室

2018228

处理对象 文山州政府
处理时间 2018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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