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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180227001 | ||
标 题 | 献血记录 | ||
发件IP | 180.130.2.*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2月27日 | ||
信件内容 | 咨询曾经献血的时候因为熬夜喝酒导致转氨酶过高,检测化验类似乙肝,所以献的血没有被采纳。之后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没有问题,医生告诉我就是喝酒过多过度熬夜,转氨酶偏高才出现的情况。然后再次向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咨询,请求是否可以取消记录,工作人员说不行。请问记录真的不可以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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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留言反映“清除献血不良记录”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临床疾病诊断标准与血站的血液检测标准要求是有区别的,为了保证血液安全,血站的标准要严于一般临床标准,健康状况请您以医院的诊断为标准,但由于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献血者召回政策。为保证血液安全,血站只能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判定是否适宜献血,请您谅解!如有疑议,欢迎向文山州中心血站质管科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871—2196071。 文山州书记州长电子信箱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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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8年0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