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朝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综合执法队伍对三七品牌保护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文山三七品牌保护管理工作,
2016
年11
月21
日
州政府办印发了《文山州“文山三七”品牌维权打假工作方案》(文政办发〔2016〕270号),
12
月
23
日
召开了全州“文山三七”品牌维权打假工作会议,
2017
年
5
月
19
日
召开了全州“文山三七”品牌维权打假工作推进会议,对品牌维权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推进,维权打假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三七原料和三七粉、侵害“文山三七”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取得一定成效。
一、关于“从政府、公安、法院、市场监督、生物三七局等单位抽调人员成立执法队伍。”
去年12月23日开始的“文山三七”品牌维权打假工作中,州、市人民政府均成立打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从州食药监局、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质监局、州商务局、文山市人民政府抽调6名执法人员组成州级联合执法大队,从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科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三七产业园区管委会、新平街道办事处、古木镇等相关单位抽调9名执法人员组成市级联合执法大队,加强州、市联动,共同围绕《文山州“文山三七”品牌维权打假工作方案》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开展执法工作。
关于设立综合执法队伍的问题。经我局与州委编办对接落实,目前,根据国家、省、州法治政府建设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的有关精神,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向县(市)政府下移,州级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具体执法职责原则上由县(市)政府履行。同时减少州、县(市)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农业水利、安全生产和文化市场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州委编办正在研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待方案出台后,我局将与农业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将三七产业种植环节的执法统一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而三七产业加工、流通领域,目前已有各县(市)食药监、工商、质监部门三合一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关于“一旦发生取消经营资格、追究法律责任,该抓的抓,该判的判,决不手软。”
在打假过程中,州三七打假办组织州、市联合执法大队对州内非法制售假冒伪劣三七产品行为进行查处:对三七国际交易市场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联合巡查执法,对将三七裹红泥巴染色、滑石粉抛光打磨方式加工三七、经营腐烂变质三七和三七购销电子计价秤作弊(公安部门已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不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和曝光,对三七流通追溯体系试点三七交易店铺进行了检查;州质监局开展了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服务专项行动;州食药监局对2起涉嫌非法生产、经营“三七粉”药品案件进行查处,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联合公安部门对1起涉嫌非法生产、经营“三七粉”药品刑事案件进行了查处,移交检察院提请公诉已开庭审理;根据全国举报线索,州三七打假办已协调组织州食药监、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对举报的“微商”涉嫌生产、经营假劣“三七粉”案件进行前期侦查,州食药监局已对2起涉案样品送检判定为不合格,已报请州政府批转将两起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州公安局研究处理;州三七打假办、州食药监局、州公安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对1起涉嫌制售假劣三七粉举报案件进行跨地区联合调查。
三、关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资金奖励办法”。
《文山州“文山三七”品牌维权打假工作方案》已有规定:按照案件上缴罚没收入的3%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打假有功人员(其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奖励40%,打假有功人员奖励60%);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案件上缴罚没收入和案情大小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励。
下步,我局将和州、市执法部门共同继续深入推进“文山三七”品牌维权打假工作,通过今年集中打假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强化我国《药品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管,全面推广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统一标识“三标”联用,我局正在开展文山三七证明商标国际注册相关工作(预计明年底完成),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在网络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维护文山三七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三七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打造三七产业成为带动文山州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新增长极,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以上答复意见,敬请批评指正!
非常感谢您对文山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生物资源开发和三七产业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