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防汛抗旱减灾指挥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文山州已建电站防汛工作。按照《文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已建电站防汛安全督促检查的通知》(文工信电〔2018〕35号)文件要求,5月31日至6月1日,由云南兴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浩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第四督促检查组,对丘北县格雷一、二级电站、小龙潭电站、坝达电站、猴爬岩电站防汛安全进行督促检查。在督促检查中发现:格雷一级电站存在大坝无备用电源;格雷二级电站存在防汛物资存放在二楼(不便应急使用),因交运局进行公路扩宽改造,边坡有塌方隐患,弃土堆垮在门口未清理等隐患;两站现场均无防汛预案。小龙潭电站存在进坝公路不畅通,边坡有塌方隐患;大坝通信单一,只有移动电话;大坝应急电源(柴油机)不能正常启动,蓄电池无充电装置,无电;库区左岸和坝后河道内有房屋;大坝无防汛预案,操作规程等资料;大坝、厂房无防汛物资;无水淹厂房防范措施,无抗洪抢险预案;防汛预案不完善,无防汛部门相关批复,防汛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不明确,无相关水文资料,无启动预案条件等;未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未设置安健环,未开展机电设备预防性试验行等隐患。坝达电站存在由于下游群众擅自在河床和河道进行种植,洪水来临时将会出现淹没和冲刷,大坝左岸边坡有塌方等隐患。以上隐患督促检查组要求电站尽快整改。
编稿:邵秋福 审签:胡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