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和《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办发〔2017〕2号)精神要求,州农业局、州环保局组织编制了《文山州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该重大决策事项程序合法,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2018年3月23日,在州农科院会议室,州农业局、州环保局组织召开了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有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县(市)人民政府代表、县(市)农科局、环保局代表、利益关系人(禁养区养殖业主代表)、法律顾问、律师、州级相关部门代表、专家、社会群众代表等共计63人。
会议由州农业局分管畜牧业的副局长盘贵才主持。会上,州农业局分管农业环境的副局长陶林就《文山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编制情况作起草说明。会议议程中更多的时间留给了参会代表意见建议。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大家争先恐后,踊跃发言,先后共有20人在会上发表了个人看法、观点和修改意见建议,会议十分活跃。由于时间关系,没在会议上发言的,也积极填写了《征求意见建议表》,进行了书面反馈。
征求意见工作,最后,共收集到意见建议89条,其中:意见34条,建议55条,为方案的修改完善提供了较好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