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续办续复
类别:B类
公开
文住建函〔2018〕37号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
委员会一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续办的复函
尊敬的彭忠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12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继续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的建议很及时,很有行业特征。长期以来,您不但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实践者和先行者,而且还是云南省物业分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文山市物业服务协会会长,对文山州物业服务工作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文山州住建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并对实施具体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提案件主要涉及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成立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专家组和确保招投标工作持续正常开展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文山州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情况
一直以来,文山州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投标程序或者说招投标程序不严格不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化程度较低是我州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由于我州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完全引入竞争机制,没有完全严格意义上推广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加之开发商缺乏把自己开发的物业推向市场参与竞争的意识,形成了我州物业服务发展的瓶颈。2018年2月全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同时《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因与上位法有冲突同时废止。不久之后,国家和省的后续政策也会进行适当调整,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州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物业服务招投标平台,为物业管理招投标当事人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的事务性工作,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抓紧研讨中。
二、设立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专家组及成立专家组成员的问题
在《文山州物业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专门考虑设一个章节对开标、评标和中标相关内容进行约定,届时物业服务项目设立招投标专家组及成立专家组成员的问题将迎刃而解。同时配套完善制定《文山州物业服务招投标专家管理办法》,配合做好专家的选聘、培训和专家库的建立、专家抽取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关于确保招投标工作持续正常开展的问题
(一)尽快开展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抓紧制定政策的同时,认真研究,并加强与各州、市的交流,组织相关人员到已开展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地方学习取经,借鉴吸取好的经验做法,整合现有市场资源,彻底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格局,发挥文山市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争取2018年下半年在文山市开展试点,并逐步铺开。
(二)引导当事人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调整相关内容。目前,我州统一使用的《协议》是省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分会试行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或相应的补充完整。”文山州房管局将加强引导、宣传,使购房人(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该《协议》时可根据小区服务现状选择、调整相关内容。同时要求各县(市)加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今后对我们有何意见建议欢迎多多指导!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联系单位:文山州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龚敏 0876-2187460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4日
抄送: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