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州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其它职权事项的通知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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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住建发〔201868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州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

许可事项目录及其它职权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山市规划局、文山市城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20条措施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理顺管理体制,持续推进我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文山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03版)》(文审改办〔20184号)和《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对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调整部分行政职权的复函》(文编办函〔20182号)要求,对州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其它职权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一项

全部下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事项。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审批权限下放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二、下放其它行政职权两项

()全部下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事项。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权限下放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全部下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权限下放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

三、停止工程建设项目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市〔201777号)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停止工程建设项目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审批工作。

四、相关要求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依据调整后的行政职权,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再清理,及时对进驻州政府政务服务实体窗口和网上服务大厅的办理事项进行更新和重新发布,修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外公布接受监督;对已经停止、下放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实施;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据职责切实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加强对行政职权下放事项的交接工作,做好业务指导、培训等相关工作,帮助基层及时承接下放事项。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做好行政职权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根据行政职权下放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建设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简政放权实际,《文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经调整的《文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公布后,之前目录自动更新废止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经调整的文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52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5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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