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建发﹝2018﹞110号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做好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安装、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建筑机电、建筑结构、建筑水电、建筑装饰、暖通、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城乡规划、防护防化、房地产、给排水、勘察设计、燃气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园林设计、总图运输等专业技术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具备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含县〈市〉有初级评审权限的)规定的学历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事不动产和房产管理工作中具体承办测量专业工作的人员,参加州国土局组织的测量专业评审。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和对象之列。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评审条件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助理工程师证书且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大学专科或中专毕业,获得助理工程师证书且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分别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或1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文件要求:取得对口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者,或者取得对口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8年或13年者,可不受初级职称履职年限的限制,申报评审工程师。
(二)助理工程师评审条件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证书且任技术员2周年以上;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证书且任技术员4周年以上。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
取得对口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者,或者取得对口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3年或5年者,可不受技术员履职年限的限制,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三)技术员评审条件
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市)申报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报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人员:按云人社发﹝2016﹞150号文件要求办理即: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由单位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四、申报材料
(一)工程师申报材料
1.《2018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份,Excel格式,按标准要求填写后用U盘报送电子版,附件2;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8年新版)一式两份,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请用A3纸质正反2面打印,中缝装订,附件3;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认证资料一份(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认证或者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
4.国有企事业单位需提供助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国有企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
6.非公有制组织或社会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州、县(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论文一篇(含电子文档),提供纸质一式二份;
8.有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材料:
1.《2018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份,Excel格式,按标准要求填写后用U盘报送电子版,附件2;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8年新版)一式两份,
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请用A3纸质正反2面打印,中缝装订,附件3;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认证资料一份(教育部门核发的学历认证或者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
4.有技术员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聘用证明一份;
5.非公有制组织或社会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州、县(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申报人需在非公有制组织或社会组织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6.申报助理工程师的还需提交履职工作总结一式两份;
7.有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文山州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18年9月召开评审会议。报送材料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8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审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各单位负责审核的人员要对所有申报材料认真严格把关,并在审核的复印件上签“此件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在资格评审表十:“个人承诺书”栏中承诺:“ 本人对申报评审表中的填报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已认真进行了核对。我郑重承诺:本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若不属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和一切后果。”并亲笔签名。
评审工作结束后,详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评审人员材料不予返还。
六、其他事项
各县(市)或州属部门无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请由县(市)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书,送州住建局评审。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请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材料报送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州建设大厦905室),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192454
附件(下载见页面底部):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doc;
2.职称评审名册.xls;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 7月11日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