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废气 1、车载多媒体导航仪塑料外壳及安防监控摄像机塑胶外壳生产线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注塑废气:项目车载导航仪外壳和安防监控外壳在注塑车间注塑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如乙烯、丁二烯、对二甲酸二丁酯等,以非甲烷总烃计。据环评计算,注塑环节在半封闭工作台内进行,非甲烷总烃量产生量0.28t/a(产污系数0.35kg/t),经收集效率为85%的集气罩(风量2000m3/h)收集、活性炭装置(治理效率90%)吸附治理。治理后,注塑环节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23.8kg/a、排放浓度4.96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120mg/m3)要求,通过高于厂房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厂房高度15m)。 喷漆废气:项目车载导航仪外壳和安防监控外壳成型后需进行喷漆处理,喷漆过程会产生含有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等的有机废气,呈弱酸性。据环评类比分析,喷漆环节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产生量分别为37.98888kg/a、10.71kg/a及7.11 kg/a,经收集效率为85%的集气罩(风量2000m3/h)收集、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吸附效率90%)及碱液喷淋中和治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3.229kg/a、排放浓度0.67mg/m3,甲苯排放量0.91kg/a、排放浓度0.1896mg/m3,二甲苯排放量0.604kg/a、排放浓度0.126mg/m3,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通过高于厂房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厂房高度15m)。 烘干废气:项目车载多媒体导航仪和安防监控摄像机塑料外壳喷漆完成后,需在IR干燥机内进行烘干,烘干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含有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环评类比分析,烘干环节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产生量分别为88.64072kg/a、24.99kg/a及16.59kg/a,经收集效率为85%的集气罩(风量2000m3/h)收集、经活性炭装置(治理效率90%)吸附治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7.534kg/a、排放浓度1.57mg/m3,甲苯排放量2.124kg/a、排放浓度0.443mg/m3,二甲苯排放量1.41kg/a排放浓度0.294mg/m3,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通过高于厂房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厂房高度15m)。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注塑废气:项目车载导航仪外壳和安防监控外壳注塑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85%被聚气罩收集,15%呈无组织排放,以计,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42kg/a。 喷漆废气:项目车载导航仪外壳和安防监控外壳喷漆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的85%被聚气罩收集,15%呈无组织排放。据环评核算,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5.698kg/a、1.601kg/a及1.067kg/a。 烘干废气:项目车载导航仪外壳和安防监控外壳喷漆成型后烘干环节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的85%被聚气罩收集,15%呈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的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13.296kg/a、3.75kg/a及2.49kg/a。 (3)项目车载多媒体导航仪塑料外壳及安防监控摄像机塑胶外壳生产线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厂房 |
工序 |
污染物 |
产生量(kg/a) |
产生浓度(mg/m3) |
排放量(kg/a) |
排放浓度(mg/m3) |
有组 织废气 |
喷漆 |
非甲烷总烃 |
32.29 |
6.73 |
3.229 |
0.67 |
甲苯 |
9.1 |
1.896 |
0.91 |
0.1896 |
二甲苯 |
6.04 |
1.26 |
0.604 |
0.126 |
烘干 |
非甲烷总烃 |
75.34 |
15.7 |
7.534 |
1.57 |
甲苯 |
21.24 |
4.43 |
2.124 |
0.443 |
二甲苯 |
14.1 |
2.94 |
1.41 |
0.294 |
注塑 |
非甲烷总烃 |
238 |
49.6 |
23.8 |
4.96 |
合计 |
非甲烷总烃 |
345.63 |
72.01 |
34.563 |
7.201 |
甲苯 |
30.34 |
6.32 |
3.034 |
0.632 |
二甲苯 |
20.14 |
4.196 |
2.014 |
0.42 |
无组 织废气 |
喷漆 |
非甲烷总烃 |
5.698 |
—— |
5.698 |
—— |
甲苯 |
1.601 |
—— |
1.601 |
—— |
二甲苯 |
1.067 |
—— |
1.067 |
—— |
烘干 |
非甲烷总烃 |
13.296 |
—— |
13.296 |
—— |
甲苯 |
3.75 |
—— |
3.75 |
—— |
二甲苯 |
2.49 |
—— |
2.49 |
—— |
注塑 |
非甲烷总烃 |
42 |
—— |
42 |
—— |
合计 |
非甲烷总烃 |
60.994 |
—— |
60.994 |
—— |
甲苯 |
5.351 |
—— |
5.351 |
—— |
二甲苯 |
3.557 |
—— |
3.557 |
—— |
2、车载多媒体导航仪生产线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回流焊焊接废气:项目回流焊在半密闭柜式焊接流水线内进行,采用无铅焊膏、无铅焊条、无铅焊丝、红胶等材料,焊接会产生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据环评计算,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3984kg/a,经收集效率为85%的集气罩(风量2000m3/h)收集、活性炭装置吸附治理(治理效率90%)。经治理后,回流焊烟尘(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0033864kg/a、排放浓度0.00094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8.5mg/m3)要求,通过高于厂房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厂房高度15m)。项目回流焊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少,经集气罩集气、活性炭装置吸附治理后,影响不大。 波峰焊焊接废气:波峰焊环节在半密闭柜式焊接流水线内进行,采用无铅焊膏、无铅焊条、无铅焊丝、白胶、阻焊剂等材料,在高温焊接环境下会产生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据环评计算,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分别为0.4648kg/a、824.67kg/a,经收集效率为85%的集气罩(风量2000m3/h)收集、活性炭装置吸附治理(治理效率90%)。经治理后,波峰焊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039508kg/a、82.467kg/a,排放浓度分别为0.01097mg/m3、22.91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通过高于厂房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厂房高度15m)。 人工焊焊接废气:项目人工焊接采用无铅焊膏、无铅焊条、无铅焊丝材料,会产生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经计算,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0.03984kg/a,经收集效率为85%的集气罩(风量2000m3/h)收集、活性炭装置吸附治理(治理效率90%)。经治理后,人工焊环节排放量为0.03386kg/a、排放浓度0.0094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8.5mg/m3)要求,通过高于厂房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厂房高度15m)。 刷胶废气:项目车载多媒体导航仪电路板焊接完成后需人工涂刷三防胶,该环节会产生含非甲烷总烃废气。项目刷胶过程布设在半密闭工作台内进行,据环评测算,该环节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96kg/a。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装置吸附(治理效率90%)治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8.16kg/a、排放浓度为1.7mg/m3,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120mg/m3)要求,通过高于厂房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厂房高度15m)。 (2)无组织排放废气 回流焊焊接废气:项目回流焊产生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85%被聚气罩收集,15%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976kg/a。 波峰焊焊接废气:项目波峰焊产生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85%被聚气罩收集,15%呈无组织排放,波峰焊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6972kg/a、145.53kg/a。 人工焊焊接废气:项目人工焊产生的非甲烷总烃85%被聚气罩收集,15%呈无组织排放,人工焊焊接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5976kg/a。 刷胶废气:项目人工涂刷三防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85%被聚气罩收集,15%呈无组织排放,刷胶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14.4kg/a。 (3)项目车载多媒体导航仪生产线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名称 |
工序 |
污染物 |
产生量(kg/a) |
产生浓度(mg/m3) |
排放量(kg/a) |
排放浓度(mg/m3) |
有组 织废气 |
回流焊 |
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
0.005976kg/a |
0.005976kg/a |
非甲烷总烃 |
少量 |
少量 |
波峰焊 |
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
0.06972kg/a |
0.06972kg/a |
非甲烷总烃 |
145.53kg/a |
145.53kg/a |
人工焊 |
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
0.05976kg/a |
0.05976kg/a |
刷胶 |
非甲烷总烃 |
14.4 kg/a |
14.4 kg/a |
合计 |
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
0.135466kg/a |
0.135466kg/a |
非甲烷总烃 |
159.93kg/a |
159.93kg/a |
无组 织废气 |
回流焊 |
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
0.033864 |
0.0094 |
0.0033864 |
0.00094 |
非甲烷总烃 |
少量 |
少量 |
波峰焊 |
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
0.39508 |
0.1097 |
0.039508 |
0.01097 |
非甲烷总烃 |
824.67 |
229.075 |
82.467 |
22.9075 |
人工焊 |
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
0.33864 |
0.094 |
0.033864 |
0.0094 |
刷胶 |
非甲烷总烃 |
81.6 |
17 |
8.16 |
1.7 |
合计 |
烟尘(锡及其化合物) |
0.767584 |
0.2131 |
0.0767584 |
0.02131 |
非甲烷总烃 |
906.27 |
246.075 |
90.627 |
24.6075 |
3、项目废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结论 (1)有组织废气 据环评预测,项目一期建成后,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在距源下风向1000m处出现最大落地浓度,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02701mg/m3、0.00002364g/m3及0.00001553mg/m3,占标率分别为0.01351%、0.00394%及0.00518%,低于10%,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最大落地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量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甲苯最大落地浓度能满足前苏联标准(0.6mg/m3)要求。 项目两期均建成投产后,正常工况下,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在距源下风向1000m处出现最大落地浓度,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及烟尘(含锡及其化合物)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1222mg/m3、0.00002364mg/m3、0.00001553mg/m3及0.000000959mg/m3,污染物下风向地面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062%、0.007%、0.009%及0.00019%,均低于10%,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最大落地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量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甲苯、烟尘(锡及其化合物)最大落地浓度能达到前苏联标准要求。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及烟尘(含锡及其化合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够达标,但浓度占标率比正常排放时大,叠加项目区空气背景值之后,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环评要求:加强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排放管道等管理工作,出现故障应立即停工检修,确保各废气经治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据环评预测,项目一期建设完成投产后,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在下风向166m处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78mg/m3、0.00068mg/m3、0.00044mg/m3,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39%、0.11%、0.15%,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两期建设完成投产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及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在下风向168m处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其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284mg/m3、0.000668mg/m3、0.00044mg/m3、0.000018mg/m3,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及卫生防护距离 大气防护距离:据环评预测,无组织排放的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在项目厂界内、外均无超标点,不需设置大气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计算,确定项目防护距离为50m。据环评调查,卫生防护距离内分布的主要为入驻园区内的企业,均为同类型电子生产行业,无居民住户、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分布,环评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民住户、学校、医院等。 (二)废水 生产废水:项目水帘柜(10台)废水产生量20m3/a,碱液喷淋装置废水产生量5.4m3/a。 据环评分析,上述生产废水中含有合成树脂、乙酸乙酯、丙酮及异丙醇等污染物,拟经污水处理系统(Fenton试剂预处理+PAC和PAM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漂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一期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站一套,处理规模为16m3/d,采用“Fenton试剂预处理+PAC和PAM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漂白”处理工艺,主要对喷漆环节的水帘柜及碱液喷淋装置废水进行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5.4m3/a,本废水处理站可满足生产废水的处理需求。 办公区清洗废水:项目办公区面积3000m2,每天清洗一次,废水产生量144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冷却水:项目厂区设置8台中央空调,冷却塔外排水0.3125m3/d,经收集后作厂区地面清洁用水或绿化用水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50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洗手和冲厕废水,产生量120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区道路采取硬化处理,厂区各雨水、污水管道均采用PVC管且定期检查更换,杜绝发生跑、冒、漏、滴现象,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焊接、冷水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声源级在70~85dB(A)之间。据环评预测,项目机械设备生产作业厂界处昼、夜间预测值在41.98dB(A)∽54.73dB(A)。项目设备噪声昼、夜间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 1、生产固体废物 含漆固体废物:项目车载多媒体导航仪和安防监控摄像机塑料外壳喷漆环节,漆雾(树脂和有机溶剂颗粒)经水帘柜淋洗后会产生废漆渣,产生量9.60165kg/a,产生废漆桶30kg/a,均属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弃活性炭:项目注塑、喷漆、烘干及焊接等环节利用活性炭吸附治理非甲烷总烃、甲苯等有机废气,并在污水处理系统中投入活性炭对生产废水中树脂、混凝沉淀物进行吸附,上述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弃活性炭,产生量约0.15t/a,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再生利用。 废无纺布及过滤纸:项目空调机组废无纺布及过滤纸产生量约0.07t/a,属危险废物,更换后集中收集,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对水帘柜、碱液喷淋装置废水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其污泥中含有树脂及有机溶剂颗粒物、漂白剂等,产生量约为0.2t/a,属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机油: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磨床、铳床等机械设备会产生一定量废机油,属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弃粘合剂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采用胶为原料,会产生少量的粘合剂包装材料,产生量约0.04t/a,属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弃废弃电路板及板边:项目电路板的切角、组装过程会产生电路板板边及废弃的电路板,产生量约2t/a,属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擦布:项目采用无尘布蘸取少量酒精对生产设备和产品进行清洁,擦布清洁设备后含有有机溶剂、粘合剂和锡膏等物质,属危险废物,其废擦布产生量约0.025t/a,经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弃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塑料等,产生量3.0t/a,外卖给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零部件:项目购买的原、辅料中会存在一定量无法维修的零部件,经收集后退回生产厂家处置。 废弃边角料:主要为纸带、塑料等,产生量约1t/a,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项目在21号楼3F仓库处置物品区东南角设置一贮存面积约10m2的危险废物间,主要暂存含漆固体废物、废弃活性炭、废机油、废擦布等危险废物。环评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做好“三防”措施,即防雨、防流失和防渗漏,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并按相关要求暂存各类别的危险废物。 2、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约75t/a,收集后送砚山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环境风险 项目工程运营涉及的化学物品主要是助焊剂、粘合剂、三防胶及酒精,其中助焊剂、粘合剂及三防胶属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分别为0.1t、15.6kg、25kg,酒精储量为100kg。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环评分析判定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环评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化学品泄漏危害周围人群健康事故,事故性废水直排事故,废气事故性排放等。针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环评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分析认为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项目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小,对周围人群健康影响和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接受。 二、专家组及审查结论 “报告表”编制较规范,重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已经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砚发改备案〔2017〕60号文件备案立项。 根据砚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项目为砚山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厂址位于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兴业路21、22栋厂房。 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年产40万套汽车导航配件及150万套安防配件生产线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