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环保局关于6月11日拟对丘北县位单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情况公示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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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6-2192020、0876-2190850(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文山城河西路31号文山州环保局  

邮编:663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丘北县位单水库工程  

项目名称:云南省丘北县位单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丘北县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文山州丘北县双龙营镇位单村石葵河上游河段  

占地面积:176.38hm2

工程规划及规划环评:《西南五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报告》于2010年10月编制完成,报告中将位单水库列入规划新建水源工程,国家环保部于2011年7月28日以环审[2011]201号文对《西南五省(区、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  

工程概况:位单水库位于石葵河上游河段位单村,石葵河为清水江一级支流,发源于双龙营镇龙尾村,流经文告、石葵、普乐、石别等村寨,于温浏乡石别村注入清水江,集水面积283km2,主河道长51.7km。位单水库总库容为1123万m3,最大坝高63.8m,水库设计年供水量1031.8万m3,是解决城镇与农村人畜供水、农业灌溉供水的综合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其中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133.9万m3,农业灌溉用水897.9万m3,设计灌溉面积1.96万亩。位单水库工程包括枢纽工程、集镇供水工程和灌溉供水工程,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粘土心墙风化料坝、溢洪道和左岸导流泄洪输水隧洞等组成;集镇供水工程位于水库上游,包括泵站、高位水池、供水管线和相关附属建筑物,全长12.861km;灌溉工程位于水库下游,主要包括输水管线和相关附属建筑物,灌溉干管总长21.021km。

工程计划在2018年12月开工建设,总工期38个月,总投资49865.89万元。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水环境  

1、水文情势  

(1)初期蓄水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根据项目施工工艺、导流方式及蓄水方式,环评分析,项目施工导流期间对河道水文情势基本无影响,初期蓄水需7.6天,在保证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初期蓄水对下游河道水文情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水量的减少,对河流水文情势有一定影响。  

(2)运行期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水库建成后将对石葵河区域水资源时空分配产生影响,使原有连续的河流被分隔成上下游两段,造成完整的河流水文情势的片断化,形成坝上、坝下截然不同的水文情势状态。  

库区:水库运行后在坝前将形成长约3.36km的缓流区域,水域从河流形态变为湖库形态,水域分布比重增加,水位在死水位1465m~正常蓄水位1503m间变化,水位最大变幅38m,导致库区水流速度减缓、水位抬升、水深加大。  

坝下河段:位单水库运行后,河流水量经拦河坝拦截水库进行调蓄后将导致水库坝址至下游约34.6km的石葵河河段会发生减水现象。水库运行期间将下泄生态流量约144.6万m3,且石葵河沿河两岸汇水面积大,支流众多,最近的支流距离坝址0.82km,支流的汇入可进一步减弱水库取水对坝下减水河段水文情势的不利影响,因此减水影响有限。

2、对水资源利用的影响  

位单水库建成后,文告灌区引水工程取水口被淹没在库区,现有1500亩农田灌溉由位单水库供水解决,其灌溉面积纳入位单水库受水区范围。  

石葵灌区引水工程取水口位于温浏乡坝稿村,集水面积264km2,引水渠道总长14019m,灌溉范围分布在下蚌格村、坝达村、纳基村、普乐村、坝稿村的沿河谷地,设计灌溉面积3470亩(不与位单水库灌溉范围重叠)。由于区间来水量较大,根据供需平衡分析,水库运行期石葵灌区取水口来水量约8082万m3(来水量为文告灌区取水口~石葵灌区取水口区间来水量),可引水量为4171万m3,需水量仅占可引水量4.08%,扣除用水及生态流量后,各月均有余水,因此,水库运行,不会对石葵灌区引水工程造成影响。

坝址下游除生态需水外,无其它景观、工业、饮用等取水口,无敏感保护目标。环评认为,在保证生态流量下放,维持河道基本生态功能的情况下,水库运行不会对水资源利用对象造成影响。工程建设将促进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保障。  

3、水质  

(1)施工期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加工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冲洗废水、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废水、机械修理含油废水等,砂石料加工系统的废水产生总量为29.44万m3,混凝土拌合废水1.53万m3,施工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废水约0.36万m3,机修含油废水约2.64万m3。这些废水排放点多面广,且多为瞬时排放,污染物主要为SS、酸碱、石油类等,直接排放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工程管道跨河沟段6处,施工过程会产生少量混凝土养护废水,环评分析认为,通过铺设稻草等吸纳养护废水,不会有废水排入河流,不会对河流水质造成污染。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1万m3,主要含有COD、SS、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直接排放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营运期  

位单水库建成后,库区将淹没周边耕地和林地,淹没土地若不妥善清理,蓄水后淹没区浸出物(主要为氮、磷、有机物)易造成库区水体污染,不利于库区水质保护。环评预测,位单水库建成后,多年平均总磷浓度为0.009mg/L,总氮浓度为0.4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湖库Ⅲ类水质要求,根据富营养化标准判断位单水库建成后,水质为中贫营养水平,只要上游来水量水质不发生变化,水库建成后发生富营养化的可能性很小。  

项目营运期灌溉回归水量为179.58万m3/a,主要污染物是氮、磷等有机物,灌溉回归水汇入石葵河,可能使河水受到一定污染。环评分析,由于流域水量为1.30亿m3,回归水量不大,而且流域内有众多支流汇入,灌溉回归水量占流域水量的比例为1.38%,可稀释灌溉回归水的污染物含量。加上河道自然净化能力,对河道水质产生影响较小。

本工程为双龙营镇集镇供水,集镇生活供水退水量61.32万m3/a,双龙营镇已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拟在2020年前建成,集镇生活污水将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地表水影响小。

项目营运期水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8.8m3/a,主要污染物为SS、COD、氨氮、动植物油等。排入库区或河道会对地表水水质有一定影响。

4、水温  

项目运行水深在24~37m,根据环评估算,本水库水温类型为分层型,水库会出现水温分层和下泄低温水现象。据环评分析,水库月平均出库水温在9.9℃~16.3℃之间,河道月平均天然水温在8.1℃~18.7℃之间,出库水温与天然水温差值在-1.8~2.9℃之间,温差不大。  

位单水库灌区灌溉面积1.96万亩,灌溉内种植有水稻、玉米、烤烟、辣椒、花生、大春蔬菜、小麦、蚕豆、豌豆、冬玉米、冬蔬菜、林果等作物,水稻对灌溉水温有一定要求,而其他各种旱作物耗水量相对小,灌溉水温对其生长的影响并不大。根据灌区内水稻灌溉制度,秧田期4~5月份为需水量最大的时段,幼苗生长的最低温度籼稻为14℃,粳稻为12℃。水稻生长最低温度为16℃。采用东勘院模型计算的结果表明,位单水库4~5月份的预测出库水温约为16.3℃~16.2℃,能够达到水稻生长的最低温度要求,且供水过程是灌溉水的加温过程,可有效增加稻田中的水温,位单水库出库水温对农作物影响不大。  

(二)生态影响  

1、工程占地的影响  

工程总占地面积176.38hm2,其中永久占地32.87hm2,临时占地87.19hm2,淹没占地56.32hm2。占用地类有水田、旱地、有林地、灌木林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和河流水面。永久占地及水库淹没所带来的影响和变化是不可逆的,临时占地影响可在工程结束后通过垦耕等措施恢复其原有利用方式,或根据实际情况使其得到更合理的开发利用。

2、对植被和植物资源的影响  

项目永久占地及淹没面积89.19hm2,其中占用的人工植被(主要是水田、旱地和人工林)45.95hm2,占用自然植被(主要是暖温性针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萌生灌丛及暖性石灰岩灌丛)36.23hm2。水库建设所占用的自然植被类型在本评价区内及周边地区还有较多同类植被类型分布,水库建设对植被影响不大。

项目施工临时占地约为87.19hm2,其中占用人工植被50hm2,占用自然植被44.01hm2。工程结束后通过植被恢复措施,以及通过自然恢复过程,其群落特征及其中的生物多样性可以逐渐得到恢复。对人工植被的占用,可以通过补偿的方式减轻工程带来的影响。在工程结束后,被占用的植被可以逐步恢复原貌,不会带来永久影响,工程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较小。

位单水库建设虽然对评价区植被和植物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在空间分布格局和遗传结构发生明显的改变,不会改变评价区的植被类型及造成某一种物种在该区域的消失。  

工程占用国家级公益林14.7014hm2,省级公益林3.0311hm2,建设单位将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到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报批手续。

评价区发现4株国家Ⅱ级保护野生植物榉树,其中 2株分布于文告村村委会路边,2株分布于文告村民房庭院后,均不受工程建设影响。名木古树榉树附近无工程布置,不会造成影响。  

2、对动物的影响  

据环评分析,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人员集中活动和驱赶动物生境,一般不会造成动物的死亡。受施工影响的动物种类和数量均不多,影响程度也较轻。淹没区在蓄水前需对淹没区进行植被清除,生境被破坏后,鸟、兽将被迫迁往周边的适生环境。项目的建设导致人员密集,由于食物丰富,可能造成项目评价区内啮齿类动物,尤其是小家鼠和等鼠科动物数量增加。  

位单水库库区淹没可能会造成水库两岸的隔离,对两侧的野生动物造成阻隔影响,影响到野生动物的求偶和觅食等正常活动。据环评调查,在评价区内野生动物稀少,未发现大型动物,陆生脊椎动物以鸟类和啮齿类为主,淹没阻隔对鸟类无影响,啮齿类多为褐家鼠、小家鼠等以庄稼为食的鼠类,不作保护。  

在水库建成运行后,水域面积增加,库区淹没陆地消失,生活于该区域的动物永久失去原有生活和觅食的场所,陆生动物栖息地减少,从而对陆生动物造成影响。但水库淹没区植被以次生型植被为主,生态系统较为简单,常见动物以鸟类和小型兽类为主,动物种群数量也较少。因此,水库运行期对评价区陆生脊椎动物影响较小。  

评价区内分布有红皮书中“易危”种类1种:紫灰锦蛇;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4种:黑鸢、雀鹰、普通鵟、红隼。在施工期间,施工爆破、开挖等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可能会造成动物个体受惊或死亡。鸟类具有较强的移动能力和适应能力,其活动范围极广,蛇类也具有较强的移动趋避能力,而且在评价区内分布数量稀少,只要在施工过程中注意避让和保护,不会造成此类物种数量在该地区的减少,产生的影响轻微。  

项目对鱼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对鱼类资源的影响、大坝阻隔的影响、淹没区对鱼类的影响、坝下减水对鱼类的影响和下泄低温水对鱼类的影响。据环评分析,评价区未发现回游性鱼类、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鱼类、地方特有种,库区鱼类为当地常见鱼类,项目建设不会造成鱼类种群的灭绝。水库蓄水后,水库水温变化不大,低温水对鱼类影响不大;在保证枯水期下泄10%、丰水期下泄30%的生态流量的前提下,对坝下鱼类影响不大。  

3、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位单水库建成后,文告灌区引水工程取水口被淹没在库区,现有1500亩农田灌溉由位单水库供水解决,其灌溉面积纳入位单水库受水区范围。石葵灌区引水工程取水口位于温浏乡坝稿村,集水面积264km2,引水渠道总长14019m,设计灌溉面积3470亩。根据供需平衡分析,现状年及2030年75%频率下石葵灌区年需水量分别为214.8万m3和170.3万m3,可引水量分别为4191万m3,4171万m3,需水量仅占可引水量的5.13%和4.08%,因此水库运行,不会对石葵灌区引水工程造成影响。

工程建设征占旱地面积14.51hm2,在评价区内旱地面积所占比例减少0.38%;征占水田面积25.63hm2,在评价区内水田面积所占比例减少0.67%。位单水库运行后,提供农业灌溉用水897.9万m3,设计灌溉面积1.96万亩。将极大地改善工程区农业种植条件,工程建设有利于区域农业生产。

本工程占地涉及基本农田5.2656hm2,对农业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建设单位正处于用地预审报件过程中。环评提出,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政府有关政策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对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补偿。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按照规定向云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缴纳或者补足涉及基本农田保护耕地造地费。

4、水土流失  

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04.92hm2。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20.06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82.36hm2,可能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97万t。

(三)固体废物  

施工期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量为132.69万m3,填筑总量为161.52万m3,料场借方69.98万m3,本工程弃渣量为41.15万m3,分别堆放于3个弃渣场和1个存渣场。1#弃渣场容量51.47万m3,2#弃渣场容量3.87万m3,3#弃渣场容量3万m3,均可满足项目堆渣需求。

施工期生活垃圾总产生量319t,工程运行后生活垃圾产生量5.11t/a,经集中收集后,送双龙营垃圾堆放点堆放。  

(四)移民安置  

项目搬迁安置10户47人,生产安置260人。搬迁人口采取就近分散后靠自行安置方式,并提供搬迁补偿等费用;生产安置采取村组内部调剂、流转耕地等方式进行安置,移民群众可以充分利用原村组现有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渐恢复生产生活条件,环评认为,不会对其生活造成明显影响。  

(五)其他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其他环境影响有:人群健康影响、地质环境影响等。其影响不大。  

工程施工活动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的影响主要反映在施工作业现场周围200m范围内,对上水头村、大寨村、位单村、双龙营镇、白石岩村、新白石岩、上位单、水头、戈塘、小戈塘、花桂、石葵、布漏、小石洞等村寨有一定影响。  

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环节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混凝土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环节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环节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机修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施工期生活污水中粪便经清掏后,提供给周边农田作农肥使用,其它较清洁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项目区降尘洒水。  

(2)营运期  

为保证水库运行安全及水库蓄水水质,在水库蓄水前进行库底清理,清理范围为水库正常蓄水位1503m以下淹没区范围,库底清理建筑物清理总面积1553.86m2

初期蓄水期及营运期,项目应下泄生态流量,汛期下放生态流量为多年平均流量30%,即0.138m3/s,枯期下放生态流量为多年的平均流量10%,即0.046m3/s的下放要求。当库区入库流量不足0.046m3/s时,应使来流量等于下泄流量。

营运期水库管理所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处理后,作周边农用地农肥利用,禁止排入库区;定期开展库区水质监测工作,及时了解水库水质状况,便于采取应对措施;对水库汇水区域应严格管理,凡是可能对水库水源涵养林、水库水质等造成破坏和污染的行为,应严格禁止。  

合理制定水库调度运行方案,通过运行方案减缓库体水温与天然水温的差异;尽量采用宽浅式过水断面的灌溉渠道,以利于灌溉水体水温上升,减小低温水影响。  

加强库区植树造林,进行水源涵养林建设。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禁止采伐、破坏国家保护的野生植物;工程区发现错漏的珍稀保护植物,应及时采取挂牌保护、移出、异地栽培等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施工临时设施选址尽可能避让树木保存较集中的地区,不得在工程开挖区以外的林区砍伐烧柴或其它木材;对因施工期间被破坏的各种植被和生境、临时占用的植被、渣场、料场及各种施工迹地,工程结束后应尽量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进行恢复;在植被恢复中应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科学原则,种植当地生态系统中原有的各种植物种类。建设方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征占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森林资源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本工程涉及一定面积的国家、省级公益林,建设单位将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到相关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报批手续,在获得相关林业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尽量优化选址选线及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基本农田和公益林占用。  

(2)动物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施工中要有保护动物的专门规定,在动物的重要生境地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警告牌等,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注意加强对野生动物个体的保护和珍稀濒危保护动物的保护。  

(3)鱼类保护措施  

水库坝址下游应保证按汛期下放生态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30%,即0.138m3/s;枯期下放生态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0.046m3/s下泄生态流量。强化渔业管理,加强鱼类繁殖季节的鱼类保护工作,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等方法捕鱼;加强水库上下游河道和支流的管理,保护鱼类生境;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对项目区附近村民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方面的宣传。涉水工程,特别是对水质影响比较大的项目施工,应尽量避让5~6月份鱼类繁殖高峰期。

(4)水土保持措施  

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组成。通过实施水保措施后,可使项目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达95%,林草恢复率达99%,林草覆盖率达27%,可有效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量。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设置3个弃渣场和1个存渣场。1#弃渣场容量51.47万m3,2#弃渣场容量3.87万m3,3#弃渣场容量3万m3,均可满足项目堆渣需求。存渣场占地面积为2.59hm2,主要功能为施工过程中挖填料及弃渣的转运。

施工期、运行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双龙营垃圾堆放点堆放。  

4、其它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开挖、爆破等工序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粉状物料运输采用封闭运输;加强施工人员防护措施,如佩戴防尘口罩、防尘眼镜和防尘帽等,减小影响。  

(2)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布置混凝土拌和点,远离民宅;对搅拌机、振捣器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爆破施工时间进行管制,晚上22:00~次日6:00严禁爆破活动;砂石料、混凝土加工等活动避免在夜间进行,大型车辆的物资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禁止大型运输活动;在村庄附近应禁鸣、减速行驶;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护工作,减小影响。  

5、环境保护投资  

项目工程总投资49865.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7.55万元(含水土保持投资1147.22万元),占总投资的2.7%。  

三、专家组及审查结论  

“报告书”编制较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较可行,总体评价结论较可信。“报告书”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公众参与采用现场粘贴公示、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建设单位共发放、回收社会团体调查问卷11份,公众个人调查问卷29份,回收率100%。公众调查表明,被调查社会团体、公众个人均支持项目建设。  

工程建设和营运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查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云南省丘北县位单水库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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