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国土资源局六举措推进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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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州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提出六条措施推进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是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责任。要求州本级及各县(市)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州领导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忧患意识,坚决杜绝麻痹思想意识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防灾减灾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制度措施,突出防灾重点,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防灾减灾措施,逐级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针对威胁群众和重要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区(段、点)深入开展动态巡查和再排查工作,特别对陡坡下和沟道附近的居民点,要扩大巡查范围。城镇地区、山区丘陵区中小学校、旅游景区点,以及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公路铁路沿线、江河沿岸、重大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域逐一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经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按照规定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群测群防监测员,加强监测预警预报,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  

三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州县(市)局要不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值班值守,确保不出现脱岗现象、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应急人员和车辆到位,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厅各片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调查专家组的联系。如遇到突发地质灾(险)情,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力有效地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群测群防各项制度措施,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密切关注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采取各种手段,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基层干部和群测群防监测员。灾、险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避让,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是做好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对在建工程项目,坚决落实业主和建设单位的防灾主体责任,落实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工程建设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排查和监测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防止重大地质灾害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后,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施工单位、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发放两卡,第一时间督促落实责任单位的群测群防措施。  

六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灾(险)情、成功避让速报、日报、月报等相关工作制定,杜绝迟报、漏报、虚报、误报和不报等现象发生。突出正面宣传报道,用好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密切跟踪新闻媒体和公众关注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热点焦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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