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以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高级工程师祝传兵为组长,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工程勘察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赵培义及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工程师张令泽为组员的专家组对文山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督查。督查组深入到砚山县维摩乡炭房易地扶贫搬迁一、二安置点、海子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文山市的德厚田坝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薄竹镇皮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对照评估报告提出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进行了现场督查。
在听取了州级及文山市、砚山县有关人员的汇报后,督查组对文山州开展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职责到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都赋予了国土资源部门这项职责,必须督促建设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二是逐点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对已建好和在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未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要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三是举一反三,防范于未然。对新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必须督促建设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落实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