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九届文山州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州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在州公安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巡察组按照《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巡察情况向州公安局作反馈。巡察组组长冯世福、副组长田志明、冯剑,联络员潘登以及州公安局在文班子成员,局直各部门主要领导,机关全体民警职工、退休干部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田锐文主持。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九届州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7月27日至8月31日,进驻州公安局,对州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查看资料、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形式巡察出了州公安局党委存在的问题。会上,巡察组组长冯世福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指出了州公安局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等负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州公安局党委下步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进一步整治“四风”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五是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把好选人用人关;六是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着力强化成果运用。
会上,田锐文副局长代表局党委作了表态发言。肯定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我们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务实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表示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局党委将高度重视此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专题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从三方面落实整改: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搞好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下步我们将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整改落实,同时,把整改落实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我局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文山公安的全面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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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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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组长冯世福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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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锐文副局长作表态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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