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人民政府2018年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的安排。3月21日上午,州公安局召开了警令部、政治部、督察、治安、交警、科信处、出入境、监管支队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办理建议、提案人员参加的交办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涉及公安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州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州公安局往年在办理工作中的成效及不足,对今年州公安局承办的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任务分解和细化。州公安局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李祥飚出席会议,就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提案工作提出要求。
一、深化认识,明确责任。认真办理好人大建议和提案工作是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安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实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重要途径。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尊重维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责权利。明确落实责任人、办理措施和时限要求,确保优质高效办结。对主办的建议、提案,单位主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要全程跟踪督办,主动上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建议、提案者反馈。州公安局警令部和督察部门将对各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检查督办,凡办理答复内容、答复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建议、提案者反馈意见中有不满意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
二、强化沟通协商,着力规范办理水平。各责任单位对近年来年反复提出的建议、提案,要积极通过走访、座谈、专题汇报、面商或邀请实地视察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互动交流。对能采纳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提高首次办结率;对条件尚不成熟或因部门权限解决确有难度的问题,要主动说明情况、解释清楚,真正做到先面商后复函,确保书面答复条理清晰、具体明确,争取做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公安机关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双满意。
三、加强检查督办,认真完成办理任务。一是各责任主办单位对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书面材料,必须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上报州公安局警令部。二是州公安局警令部和督察部门要对各承办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检查督办,对不按要求办理和不按时限报送的单位,将按照《文山州公安局年度综合工作考评办法》进行扣分并通报。三是对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为不满意的办复件,州局警令部将返回相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严肃追究承办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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