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公安局党委关于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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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7日至8月31日,九届州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对州公安局开展了巡察工作,指出了州公安局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等三个方面存在的31个问题,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和要求。根据州委巡察办要求,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现将州公安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位推动,严密部署,精心组织  

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州公安两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田锐文同志为组长,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整改督导督查小组。 

(二)明确整改目标,指明整改方向。严格按照九届州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1个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整改落实责任划分征求意见表、整改思路、整改措施讨论稿等。 

(三)制定整改措施、细化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明确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配合领导、责任部门及其整改时限后,制定了《九届州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州公安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二、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进度和措施的落实  

(一)跟踪督促,全力推进整改进度。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讨论修改整改措施,进行面对面、点对点、一对一的指导,并提出具体的要求,形成了更加细化和完善的整改落实措施。同时,根据整改方案、责任清单划分,召集责任部门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进展。 

(二)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安排整改督导督查小组到各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督查的主要内容,并及时形成督促检查情况上报整改办公室,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进度。 

(三)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领导小组每周听取巡察办公室的整改进度汇报,讨论研究整改“瓶颈问题”,修改完善整改措施。 

三、紧盯问题不放松,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够强。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中心组带头学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下发了文山州公安局党委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全过程,重点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学习领会,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理论水平,集体观念,全面发挥党委示范作用。目前已组织了五次集中学习,邀请了文山学院张俊副教授就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对全局民警职工进行宣讲;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反馈问题进行了查摆,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完善党委工作规则,严肃党委议事规则,坚决杜绝出现行政会议和党委会混开的现象。分别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长期坚持,规范会议程序和内容。 

2.主动作为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脱贫攻坚行业部门职责不到位,对贫困人口户籍精准识别工作尚未完成;主动落实旅游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在旅游景区治安管控、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中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各扶贫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流转,对贫困人口户籍进行精准识别,核实了5297人。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的审批,切实解决好旅游景区警力不足问题,落实好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在景区新建了3个警务室,配备了9名民警、14名辅警,警车1辆、电瓶车1辆、警摩7辆、自行车10辆,执勤点2个,日常交通秩序维护和管理委托瑞邦保安公司管理,并组织了2次培训,旅游警察支队的建立由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申报。

3.办法措施不多,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分析研判,提高舆论引导水平,选树先进,树文明新风。制定完善下发了《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和2018年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活动计划,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7年度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个人发言的主要内容之一。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全面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对民警的思想、生活、健康、疾苦进行全面了解,侧重解决一部分民警家属无业、子女读书就业等问题;对基层民警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心理疏导以缓解民警的心身压力,确保民警身心健康;建立完善绩效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民警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下一步将着重为民警职工解决一批实际问题。三是抽调人员充实加强《文山公安》编辑部,固定了编辑人员,对版面进行改版,优化专栏设置,丰富专栏内容,加强通讯员、编辑能力培训,提高了编辑能力。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大多数党支部经常以业务会代替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不敢较真碰硬,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三会一课”的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落到实处。制定下发了《如何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各党支部召开了支委会专题研究“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同时,重新修改印发“三会一课”记录本,进一步规范学习活动的开展。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直入主题,真诚以待,用观点鲜明、褒贬分明的表述直击问题所在,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和战斗性,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主题开展了对照检查,深入查摆剖析,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重大问题决策程序不规范,交警支队党委民主气氛不浓。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最后表态、班子成员按排名倒序发言规定,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到位,规范重大问题决策程序。自2017年之后,党委会议均进行了规范记录。二是加强党委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培训,对党委会议记录出现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自2017年以来,党委会议记录均按照要求规范进行记录。三是坚持交警支队党委议事制度。交警支队已经展开党委会通报讨论,进行规范,吸取了教训。 

3.抓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建责任未层层压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协调不到位,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往往被业务工作替代,存在“两张皮”现象;对入党积极分子关心帮助不够,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支部书记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强化支部日常监管督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进行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活跃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多采取一些生动活泼、党员乐于接受的教育形式,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如开展电影党课。制定下发了《开展九届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各支部按要求开展了整改,并重新修改完善党建考核办法,持续推进抓党建促队建工作。二是制定2018年党员发展计划,按照规范程序发展党员,进一步做好党员后备力量的选拔、教育和培养,注重发现和培养党的后备力量,不断壮大组织,努力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三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对组织关系不在我局的跟班、抽调民警,辅警、文职人员,立即通知本人将党组织关系转接到我局,办理转接了20余名党员组织关系,规范了所有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四是细化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履职分、扣分项目,以及评分、计分、扣分标准;明确积分记录员,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各党支部均制定了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计划),按照要求每个季度上报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并建立完善了台账。 

4.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到位。清理“三超两乱”不彻底,增设内设机构未按规定报批,部分同志任双职,干部轮岗交流渠道不畅,清理借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撤销了交警支队5个内设机构,7名同志不再任双职问题已经按照干管权限上报组织部门。二是深入开展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集中清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加强抽调、借调、跟班人员的内部规定,并规范了所有抽调、借调、跟班人员的办理程序。三是积极探索干部交流机制,不断拓宽交流渠道,为优秀干部提供平台。制定下发了《文山州公安局科级干部交流办法》(试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5年的科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交流;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部门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任职满5年的,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交流;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重安排轻落实,责任未层层压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对分管部门干部日常教育监管不到位;廉政谈话不严肃,党委班子成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实,风险排查避重就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明确任务分工,拧紧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从严从速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同时,将“一岗双责”纳入了党委班子成员的派单制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内容和记录格式,明确具体谈话内容和记录人,确保廉政谈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目前,相关班子成员撰写了思想认识,并制定了《文山州公安局廉政谈话制度》(试行)下发实施。三是认真、严肃对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绝对真实、规范。2018年1月份所有处级以上干部全部进行了规范报备。四是及时完善规范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审查审核表,责任到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共梳理排查出部门廉政风险点197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11条,排查出个人廉政风险点624个,制定防控措施773条,并长期坚持。 

2.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软,警示教育作用不够;机关作风不严实,聚焦主责主业力度不够;局党委、纪委对下级党委、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不到位,部分违规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于工作懒散、不忠于履职的,有群众举报或问题线索的,将其纳入重点管理对象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对其有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按照干管权限报纪委部门审查确定。已对1名处级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免去领导职务,并调整了工作岗位;对两名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作出了辞退处理,其中一名给予了开除党籍处分;对在全省执法资格考试中作弊的两名民警给予了行政问责,并作出书面检讨。二是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将民警职工每天的考勤情况如实记录,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的考勤情况报州局政治部,将纪律作风情况纳入《文山州公安局局机关民警职工绩效奖惩考核办法》,对经常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对屡教不改者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在年底考核中定为不称职等次。在开展纪律作风整治中已发出督察通报17份,涉及民警23人,停止执行职务2人,谈心谈话6人,并将长期坚持整治。三是加强对纪检工作人员相关财经纪律规定的学习培训,不定期深入各部门督查检查,指导下属部门规范。对道路交通协会私设小金库进行了清理,涉及16名民警,款项已经全部上缴。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不严格。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实施办法的问题仍有发生,存在违规使用公款补助建设警官小区、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公款报销手机通讯费、违规接受企业捐赠、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查核实警官小区建设问题,该小区系民警职工出资建设,州公局未使用公款,已经制作情况说明,并单独向巡察办进行了报告,提供小区建设收支账目表等材料。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廉洁规则,103次用公款购买礼品的支出均属于各项业务工作支出,已作情况说明。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教育广大民警严格遵守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找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特别是有违纪苗头的人员,落实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重申纪律要求,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发生;驻局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检查力度和密度,及时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问题发生。局机关经费产生的32.76万元利息和交警支队出租房屋收入87.67万元已经全部上缴国库;道路交通协会设立小金库一事已经进行了调查处理,并责成相关人员作深刻检查;再次下发了重申报销车辆费用有关规定的通知。四是责令所涉8名人员如数退还补助的手机通讯费用2.19万元,已全部如数退还。五是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纪律要求的贯彻执行,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加大查纠和问责力度。和文山捷惠汽车销售公司终止了协议,今后新增考试用车一律向社会公开采购。六是认真落实差旅费报销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已制定下发了《文山州公安局关于再次重申出差报销伙食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清理排查交纳伙食费清单,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并长期坚持。目前,所涉人员已补交了伙食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2852233;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3号文山州公安局,邮编:663099。  

                                                                       中共文山州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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