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文卫计函〔2017〕21号 类别:A类
州政协西畴委员小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州级补助标准的建议”,已交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服务在农村基层卫生第一线,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委一直高度重视和关心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目前,我州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主要包括:
一、财政固定补贴。由省、州、县三级财政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可达500-720元,与其他州市基本持平(曲靖、临沧、保山、红河、德宏、大理均为600左右)。其中:省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州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20元,县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80-400元不等。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不低于其服务人口经费总额40%的补助,根据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居民满意度按补助标准进行结算,在全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给予补助。2017年,我州共有在岗乡村医生2914人,常住人口364.42万,按人均50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计算,乡村医生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后,平均每月可获得2000元左右补助。
三、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国家和省级对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根据乡村医生的服务人口和服务区域面积进行综合测算给予补助,目前,平均每月补助乡村医生800元左右。
以上三项补助合计,乡村医生平均每月收入可达3300元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2017年1月,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文山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乡村医生的功能定位,落实和完善了乡村医生退出、养老等保障政策,并于2016年开始对正常退出的乡村医生发放一次性退出补助,有效调动了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关于州级补助经费偏低的问题,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将与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问题一并组织调研,提出具体方案,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时,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知识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技术水平,有效提高乡村医生通过项目服务和医疗服务获取报酬的能力。
感谢您们对我州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敏,0876-219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