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力争到2020年100%县(市)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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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各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州实际提出《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加快县(市)级综合医院和州级三级甲等医院建设,在2017年文山市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到2020年,力争全州100%的县(市)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州级建成2所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意见》指出,各级各类医院应制定章程,实现政府治理和医院内部管理的有效衔接,助推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自主管理。三级医院于2018年6月31日前完成医院章程制定,二级医院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并报医院举办主体审定。2018年底,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审计监督,推动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州及县(市)级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县(市)级以上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人才。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2018年选择丘北县作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意见》要求,各县(市)要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落实督办制度。州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指导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要适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要求、新情况,按照职能分工及时下放有关权限,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各县(市)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改革有效实施路径,明确改革内在逻辑和政策组合,实施改革精细化管理,鼓励区域联动。(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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