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7月27日至8月31日,九届文山州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对州卫计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5日,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州卫计委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委党委会进行安排部署,于2017年12月15日制定下发了《中共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印发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文卫计党发〔2017〕82号),进一步细化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及有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及人员,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强化整改,注重实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问题整改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对马上能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难点问题,由主要领导组织研究,逐一提出解决办法;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建立整改机制,分期分批整改,确保整改收到效果。同时,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档案台账,完善痕迹资料。
(三)完善机制,注重长效。在整改过程中,及时总结分析,将管用、适用的工作措施固化为具体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坚持下去,真正做到以整改促进作风转变,以整改推进工作落实,以整改实效促进全州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抓理论武装不到位,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存在用年度工作会和业务会议代替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情况,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州卫计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18年1月29日开展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学习情况和工作实际,分别形成了专题学习心得体会。二是州卫计委党委修改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改变以年度工作会和业务会议代替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情况,每年计划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8次。三是明确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记录人员,明确记录要求,规范学习记录。
(2)针对“团结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党政主要领导相互补台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进取精神不足,求稳怕乱,‘老好人’思想突出”的问题:一是高质量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1月26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做到逐一认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班子成员中存在的墨守成规、不思进取、求稳怕乱和“老好人”思想的问题,努力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树立领导班子新形象。二是制定了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交流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沟通1次,相互交换思想,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做到工作相互配合,相互补台。
(3)针对“党委对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不力,部分下属单位主要领导未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规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外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格,少数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强化对下属单位党组织的领导。重点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根据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目标责任书,认真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分别带队对所属各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督促有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制定州卫计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外出报备工作。三是州卫计委派出人员对下属单位开展督促指导,督促“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整改到位。四是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谈话,责成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召开全州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针对“政治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党政齐抓共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尚未形成;党委每年专题研究2次、每季度分析研判1次、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不到位;班子和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未制定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未将意识形态基本知识纳入培训计划”的问题:一是坚持边整边改,先后制定了《州直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文山州卫计委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完善工作机制。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明确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度分析研判不少于1次,定期在党内通报工作情况,2018年1月26日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和班子成员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加强督促检查;制定了《文山州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测,及时有效处置社会舆论事件。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在线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意识形态基本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2)针对“群众观念不强,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不到位,对计划生育并发症扶助政策重视不够,对各县(市)卫计局开展鉴定工作统筹指导不力”的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的通知》,组建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专家库,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技术鉴定专家库人员,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分级标准》等规定开展工作。二是制定了《全州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督查工作方案》,成立州级督查工作组,深入各县(市)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鉴定工作。三是举办了全州病残儿医学鉴定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管理培训班,126名专家及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得到提高。四是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的原则,认真做好鉴定、告知、解释等工作。2017年,共接到受术者本人申请要求鉴定28人,鉴定后符合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三级以上并发症人员扶助政策16人。目前,全州享受计划生育并发症扶助政策人员已达5070人。
(3)看齐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不到位。
①针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滞后”的问题:一是州及8县(市)医改办全部移交卫计部门,调整充实了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州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出台了《文山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文山州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方案》,从2017年8月25日零时起,州医院和州中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二是出台了《文山州全面推开县(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文山州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分级诊疗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医改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完善医改任务台账,建立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和问责机制,2017年全州医改工作已全部按省的要求完成。
②针对“州人民医院扩建项目(一期)推进缓慢”的问题:州卫计委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研究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及搬迁工作,制定工作措施,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人,按照2017年12月底以前建成搬迁的目标,与施工方签订了《施工工期承诺书》,倒逼工期,实行备案制和周报、月报制。州医院易地扩建(一期)项目于2017年12月26日正式启用,按州政府要求的时限完成了搬迁任务。
③针对“应对国家放开‘二孩’政策措施乏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狠抓“全面二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加快州妇女儿童医院和各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州医院城南院区(一期)和砚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使用,着力解决设施不足难题。二是加强产儿科能力建设,明确州级和各县(市)的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危重新生儿、婴幼儿抢救中心,加大设备投入和急救药物储备,完善抢救应急方案,加强州县(市)妇幼人才培养培训,努力提升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三是狠抓孕产妇、婴幼儿、儿童的死亡控制工作,采取目标任务倒逼、走访调研座谈、完善相关制度方案、对出现预警县进行约谈督促、分级挂钩联系、专家组指导和死亡原因分析等,牢牢守住母婴安全底线,“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各项指标全面完成。2017年,全州出生活产婴儿56352人,孕产妇死亡11人、孕产妇死亡率19.52/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558人、死亡率9.90‰,婴儿死亡394人、死亡率6.99‰,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范围内。
④针对“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不力”的问题:一是层层签订了《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州卫计委成立8个督查组,按照目标责任书开展督导检查,全力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文山州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三是开展了为期40天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对1家开展性别鉴定的个体诊所进行了处罚。四是规范了计划生育药具免费计划、统计、供应、仓储、调拨等工作,全州累计设置药具免费发放点1185个。经省卫计委组织考评组考核,全州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全省排名由上年度的15位上升到第7位。
(4)政治规矩不严,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
①针对“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行立改,于2018年1月26日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检查,明确提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②针对“确有专长考核认定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根据《云南省卫计委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审查情况和对确有专长考核认定审核把关不严的事实,对在确有专长考核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力的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考核资格审核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对涉嫌伪造申请确有专长考核资料的情况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中。目前,该事项己进入诉讼程序,待诉讼结束后,按法院判决结果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5)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慢。
①针对“驻村工作队对扶贫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州卫计委分管领导于2017年12月13日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扶贫挂钩点,召集驻村工作队员开展了学习培训,提高驻村工作队员的扶贫政策知识。同时,州卫计委及时将脱贫攻坚最新政策及有关资料传达给驻村工作队员,要求驻村工作队员结合实际,健全定期学习机制,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更好地指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②针对“健康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人口未实现应纳尽纳。参保政策中‘三覆盖率’未达标。‘先诊疗后付费’‘绿色通道’‘健康扶贫就医导诊台’‘一站式窗口’等工作在卫生医疗机构没有全部贯彻落实。‘三个一批’工作进展缓慢,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距全年目标差距大。卫生计生合并后乡(镇)计生工作弱化,对计划生育家庭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监督乏力”的问题:一是高位推动健康扶贫工作。制定出台了《文山州健康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年)》,加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落实各项便民惠民举措,扎实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2017年底,健康扶贫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全部完成,健康扶贫对象做到精准识别,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人口实现应纳尽纳,全州因病致贫36108户151784人,因病致贫率32.23%,核准率100%。参保政策中“三覆盖率”全部达标,“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健康扶贫就医导诊台”“一站式窗口”即时结算等工作在卫生医疗机构全部贯彻落实,为每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健康扶贫服务证,在广南县启动农村家庭病床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集中救治“9类15种”大病患者4986人,政策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2.6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度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100%,以县(市)为单位,为65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开展1次健康体检并实行建档动态管理。2017年度健康扶贫工作,文山州被列为代表云南省接受国家考核检查的州市之一,云南省健康扶贫考核结果排名全国第7位。二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各县(市)卫计局均设置专门计生股室,配备相应人员,强化乡镇计生办行政管理职能,全州104个乡镇(街道)共有计生行政管理工作人员253人(比2016年增加13人),乡镇计生工作力量薄弱的状况得到了改善;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职责,全州960个村(社区)有村级计生宣传员(含流动人口管理员)1103人,均能正常开展工作。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1)针对“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不到位,机关党总支与所属党支部未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问题: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州卫计委党总支于2017年9月与所属三个党支部和党员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进行了督导考核。从2018年开始,根据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监督落实,达到了规范要求。
(2)针对“对下属单位党组织指导不力,部分下属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大指导力度,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深入下属单位,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下属单位有关制度,厘清了党政职能职责,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信息清理,对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按照规定程序分别给予停止党籍和党内除名处理,保证党内纯洁。
(3)针对“个别党支部软弱涣散,党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问题:机关党总支于2017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总支委员会专门讨论研究,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提出了所属个别支部的调整充实具体方案,并报请委党委同意。现该支部已调整充实了4名党员,符合支部管理要求,党组织活动已能正常开展。
2.党性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针对“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的问题:机关党总支制定了《机关党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剖析和整改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2)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机关党总支制定了《机关党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机关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委党委领导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与会党员开展逐一批评等要求。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按照要求,党委书记带头并从严要求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会,在2018年度按制度规范严格监督执行。
(3)针对“个别党支部执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和‘党费日’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机关党总支修改完善了《机关“党费日”制度》《机关党总支(支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和《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修订)》,在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完善了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和党费收缴登记管理台账,按月登记党员党费收缴并对2017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公示。
3.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滞后,2015年10月州卫生局和州计生委合并后,干部职数空缺较多未及时配备,机关后备干部不足,对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文山州卫计委科级空缺岗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配齐配强机关及所属单位空缺人员,按考察任用程序配齐了州卫计委监督执法局副局长。二是制定了《文山州卫计委党委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制度》,积极推进委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切实选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年轻优秀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三是组织开展了“严禁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专项整治,并明确自2018年起,每半年集中开展1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监管,严防干部选拔任用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识不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盖章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习计划,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从2018年起,党委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定,达到了规范要求。
(2)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不到位,存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够,派单任务完成情况报告简单应付,对下属单位落实派单制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派单制度,对2017年四个季度的派单进行清理,做到了任务明确、落实到位,健全台账,规范管理。二是加强了派单工作,制定了派单制度,从2018年起,党委会每季度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使派单更有针对性,同时,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派单工作落到实处。
(3)针对“纪律意识不强,党委支持纪委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力度不够,至今无固定谈话室”的问题:党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力度。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加强执纪审查工作保障力度,已选定纪检谈话室,并预留经费用于装修改造,待州纪委、州监察委统一相关标准后,开展建设工作。
2.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1)针对“监督执纪宽松软,‘一案双查’执行不到位,对干部职工监管不严,未落实考勤制度;对个别单位建设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问题、‘吃空饷’问题处理偏松偏软”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二是制定了《文山州卫计委机关考勤制度》,从2018年2月1日起,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切实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上、下班考勤检查,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外出报告等。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补充和完善,让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四是认真整改建设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问题,责成涉及项目单位对每个项目工程进行审计,进一步规范了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监管,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违规行为。五是认真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整顿,责成涉及“吃空饷”问题的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吃空饷”人员进行了清理。
(2)针对“监督执纪不及时,对直属单位监管不够,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党员处理缓慢”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文山州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于2017年10月20日至30日,开展了州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财务专项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被检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制定了《文山州卫生计生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制度认真落实每年1次专项检查或内部审计。三是对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党员处理进行规范,及时进行了除名。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州卫计委组织人员于2017年10月对州直各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文山州卫生计生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制度加大对卫计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防止基层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反‘六项禁令’”的问题:委班子进一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意见,完善了相关制度,强化了执行各项制度的严肃性,坚决杜绝各项违规行为的发生。
(2)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计核算不规范,公款私存,违规使用零余额账户,个别下属单位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会计核算,充实了单位财会人员,责成相关人员对存在公款私存和违规使用零余额账户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制定了《文山州州属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制度》,规范了本单位财务管理。二是对下属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规范接待行为,责成接待不规范的单位进行整改,细化涉及单位内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3)针对“办公用房超标,对下属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监督不力,部分下属单位办公室面积仍超标”的问题:开展了下属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的监督检查,责成办公用房超标的单位负责人作出书面深刻检查,明确整改时限,2017年9月12日以前,所有下属单位已解决了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三、继续深化整改,推进党的建设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州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转作风、尚实干、比奉献”专题教育,继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持续开展作风整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行风建设,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行卫生计生行业“九不准”规定,深入开展行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四)注重整改结果应用。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于继续推进整改的事项,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在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2197976;地址:文山市新闻二路31号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邮编:663099。
中共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