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文山州审计局对文山州统计局(以下简称“州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批复及执行、业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统计局开设存款账户6个,建有地方、中央、工会及学会4个账套;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5.13万元,同比上年度减少0.53%;截止2016年12月底,州统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核定人员编制39人;公务用车改革后留有机要通讯车辆1辆;州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行政职权共计7类30项。
审计结果表明,州统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电站红利未按规定缴库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电站红利1.5万元未缴国库。州统计局将5万元入股文山盘龙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股权8万元,2016年3月收到投资红利1.5万元计入工会账其他收入核算。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上述审计情况,文山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电站红利1.5万元未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及时缴入同级国库。提出了及时清理往来款、履行好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电站红利1.5万元未缴国库的问题,州统计局已于2017年6月12日缴入了非税收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