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公开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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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其相关方面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3.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债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有关重要会议,起草有关重要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负责机关公文审核及文电处理以及保密、信访、档案管理、计算机技术管理、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后勤管理等事务。  

2.综合法规股。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审计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对本局审计业务股室和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计信息与审计统计、审核、审理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项目与审计结果公告;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机关各股室的法制工作;组织检查各股室的执法情况。  

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县级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区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县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内外联系协调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复核把关工作。  

4.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审计本级财政、税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税收征管情况和审计中央、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根据授权对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  

5.行政事业绩效审计股。负责审计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汇总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负责编制政府绩效审计项目年度计划,制定年度政府绩效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局行政绩效审计项目。  

6.农业企业审计股。组织审计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管理,使用的农业专项资金、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对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对使用政府资金的私人企业政府性补贴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组织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跟踪审计)、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实施审计,并对其效益进行评价;负责对聘请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的监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8.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审计县社会保障、住房公积、新农合资金、救灾救济及受县政府委托有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预算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9.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工程结算造价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单项经费审计和跟踪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程承发包情况和国有资产移交进行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含项目法人)、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组织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向县政府、州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1.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2.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3.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向县政府、州审计局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1.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6.59万元,上年结转4.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6.59万元(本级财力386.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1.2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23万元,项目支出45.3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55.69万元,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4.9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5.9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41.23万元,项目支出45.3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297.31万元,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9.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5.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砚山县审计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砚山县审计局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砚山县审计局没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7.7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86.59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相比减少4.51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07%;其中,基本支出341.23万元,项目支出45.36万元。  

(一)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41.23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相比增加35.46万元,与上年相比上升了11.6%,主要是: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45.36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相比减少39.64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46.64%,主要是上级根据该县2016年上划项目基数进行安排。  

(三)2018年砚山县审计局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27万元。2018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资金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资金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后车辆使用量减少。  

3.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预算管理。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3.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3.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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