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局党组举行2017年度第三次集体学法用法暨第四期法治讲座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7/12/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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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日,州工商局党组举行2017年度第三次集体学法用法暨第四期法治讲座。全局干部职工参加。

首先,唐怀科副局长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为题,从十九大报告中的十个法治要点、十个法治新论述和宪法的基本原则三个方面,组织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其次,州工商局法律顾问单位云南博引律师事务所黄元凯律师讲解《民法总则》,从《民法总则》的立法背景及立法目的和意义,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讲解了《总则》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由10周岁下降到8周岁、完善监护制度等要点法条。

此次集体学法用法暨法治讲座,不仅深入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中的法治要点和法治新论述,还学习了《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推动了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好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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