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摸清辖区内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食品经营者底数,增强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县市管局对辖区内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是摸清底数。主动与当地通信管理部门联系,排查掌握区域内网络食品销售第三平台提供者及通过自建网站(包括微信朋友圈、微店等方式)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单。
二是强化规范。督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检查。结合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对区域内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任务。通过调取后台销售记录,检查线上销售产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执行,线上线下实际销量是否与购进票据相一致;检查是否按照条件要求贮存销售食品,尤其是对有保险、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要认真检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采取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措施,或者委托具备贮存、运输能力的企业贮存、配送;检查是否销售变质、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等。
四是依法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网络食品销售违法行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到位。
通过检查,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销售网络食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