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吊销“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文山盘龙山威峰肉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等29户企业(名单附后)营业执照,现予以公告。
当事人若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文山州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联系人:彭麟、杨凌
联系电话:0876-2187402
文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