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民宗委党组关于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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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7日至8月31日,九届州委第二轮第六巡察组对文山州民宗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2月12日,巡察组向州民宗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党内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州民宗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州委第二轮第六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5位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副调研员和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是落实整改的具体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负责任务的整改落实;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本科室(所)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有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细化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巡察指出州民宗委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存在的24个具体问题,制订了《中共文山州民宗委党组关于落实九届州委第二轮第六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领导、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的制定,为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狠抓整改工作,确保卓有成效。整改工作实施以来,州民宗委党组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即:2017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2018年1月18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安排部署迎接州委开展巡察督查工作;2月7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州委巡察整改情况检查验收工作。委党组的高度重视,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 

二、正视问题,全面推进各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针对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组领导力弱化,责任意识淡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相关制度,于2018年1月修改完善了《文山州民宗委领导班子工作规则》《文山州民宗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文山州民宗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将党建、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调整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提高责任意识,于2017年12月25日印发了《文山州民宗委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三是制定党组工作要点和计划,于2018年1月制定印发了《文山州民宗委党组2018年工作要点》,将2018年党建、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管党治党力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理论武装弱化,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充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学习制度,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并就2018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安排。于2017年12月调整充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小组,修改完善《文山州民宗委学习制度》和《文山州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印发《文山州民宗委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二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6次、第7次和第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分别于2017年11月6日和12月14日、16日、23日就“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专题学习并进行理论知识测试,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3)“担当意识不强,凝聚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班子担当意识和加大班子成员协调力度,将工作分工做实做细,在调整完善的《文山州民宗委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中明确班子成员之间的AB角和协调配合机制。二是修改完善人文关怀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于2018年1月对《文山州民宗委人文关怀制度》《文山州民宗委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关心关怀干部职工,于2017年12月28-31日,组织开展领导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四是制定联系普通党员和群众工作意见并经常性开展联系谈心谈话,增强凝聚力。于2017年12月28日制定印发了《文山州民宗委关于党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和群众的通知》并开展联系谈话,真正做到对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帮助、工作上关心、学习上帮带、生活上关怀。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意见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于2017年12月18日制定出台了《文山州民宗委关于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意见》。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17年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7年10月配合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文山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巡视整改工作并上报整改情况,2018年1月配合州委宣传部做好省委巡视文山州的意识形态工作并上报工作情况和总结。三是加强民族团结稳定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积极应对和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舆情。2017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暨伊斯兰教网络舆情研判会议并及时进行处置,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共处置网络舆情9件次,2018年1月8日就全州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对8县(市)民宗局进行任务清单交办。

5)“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究等相关制度,于2017年9月制定印发了《文山州民宗委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追究制度》和《文山州民宗委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2月制定印发《文山州民宗委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制度》《文山州民宗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二严格执行每年向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等制度和要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于2017年9-12月及时对近期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通报;2018年2月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2017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通报并组织签订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6)“意识形态主阵地管理缺失,政治引领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主阵地的管理和建设力度,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就《文山民族》杂志、民族研究职能强化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对民族研究职能进行梳理强化,对《文山民族》杂志的发行量由原来的1000册增加到1500册,扩大覆盖面。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调查研究,加强民族文化调研工作力度和调研成果转化率。加强《文山民族》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所撰写的《文山州民族文化旅游综合开发情况的调研报告》获2017年度全省民宗系统调研成果三等奖。三是加强与民族时报、新华网云南民族频道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17年12月分别与云南民族时报和新华网云南民族频道签订了合作协议;2018年1月积极与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对接并在文山政务网上开通了州民宗委部门(民族宗教工作)政务信息公开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7)“履行行业扶贫及扶贫挂包帮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把关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项目把关不严问题进行反省和检讨,并于2018年1月15日就“项目把关不严”问题作出了书面检讨。二是由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和富宁县民宗局长谈话,由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2017年12月14日,由党组书记与当时分管项目工作领导和富宁县民宗局长分别进行了严肃谈话并提出工作要求;由现在分管工作的领导与经济科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并提出整改要求。

2)“对扶贫项目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项目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随意变更项目的现象发生。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组成四个检查考核组分别深入各县(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17年12月13日,分管工作副主任代表委党组及时深入丘北县民宗局了解项目变更情况并与丘北县民宗局长进行谈话;2018年1月30日分管工作副主任带领相关人员再次深入项目点秧革村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评办法,于2018年1月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强扶对贫项目的跟踪管理和问效。

3)“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不力问题进行反思检讨并于2018年1月13日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书面检讨。二是召集边三县民宗局长进行专题谈话,督促加大推进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力度,于2017年12月14日由委党组书记与麻栗坡、马关、富宁三县民宗局长进行集体谈话,对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提出加快推进的要求。三是组成检查组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对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产业发展互助金闲置”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指导砚山县民宗局开展“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制定出台《砚山县开展“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二是制定指导意见对8县(市)开展产业发展互助资金工作进行指导,于2018年2月2日制定了《文山州民宗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发展互助资金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待广泛征求意见后印发实施。

5)“挂钩脱贫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县、乡、村的协调力度,统筹推进项目实施进度,2017年10月先后启动实施的砚山县蚌峨乡板榔村下电洞和沙子冲两个村的民房改造进度较快,沙子冲村有部分群众民居改造项目已经完成并入住。二是于2018年1月制定了《文山州民宗委2018年决战挂包村寨脱贫攻坚工作意见》。

8)“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进行反思和检讨并于2018年1月20日作出了书面检讨。二是由主要领导与相关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于2017年12月14日由党组书记与当时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主任和业务科室(示范科)负责人分别进行谈话并提出工作要求。三是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州委州政府已于2017年11月29日印发了《文山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基本遵循;同时于2018年1月18日将《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方案》上报州政府,待审定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二)针对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督办,积极指导督促开展好党支部工作,确保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017年12月26日,委党组书记专题听取机关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筹划及推进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2018年1月,委党组书记亲自起草《文山州民宗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州民宗委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狠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18年1月16日,委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亲自安排协调整改工作并督促落实;2018年2月1日,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并对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进行点评,组织干部职工签订了《2018年中共文山州民宗委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牵头制定印发了《文山州民宗委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 

10)“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存在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反思并于2018年2月15日作出书面检讨,同时对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和要点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2017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年度共召开党支部支委会13次、党小组会议累计37次(第一党小组13次、第二第三党小组各12次)、党员大会16次,上党课8次。三是认真谋划2018年党支部工作,修改完善《文山州民宗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印发《文山州民宗委党支部2018年工作要点》。

11)“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问题进行反省并于于2018年1月15日对存在问题作出书面检讨。二是强化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于2018年1月23日和2月7日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三是修改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对《州民宗委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2)“部分科室人员配备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部分科室人员配备不及时问题进行反省并于2018年1月14日作出书面检讨。二是积极与编办、人社部门对接协调,做好科室人员配备工作。于2017年12月汇报争取调入了1名工作人员,于2017年12月底完成2018年度进人用编计划申报和事业单位进人计划申报工作并已通过审批,正在按照工作程序推进人员配备工作。三是结合委实际制定了《文山州民宗委2018年部分科室人员配备配齐和调整提拔工作计划》。

13)“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选拔任用未进行全程记实”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对2016年提拔的3位同志的考察材料和全程记实表痕迹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于2018年2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在干部选拔中程序不走样方法不变通。三是修改完善本委干部任免相关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文山州民宗委干部任免工作规则》和《文山州民宗委工作人员调配暂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14)“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存在的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问题进行反思并于2018年1月14日作出了书面检讨。二是积极开展全系统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于2017年11月13-15日举办了全州民宗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维护团结稳定工作培训,于2018年1月16日至17日举办了全州民宗系统新闻信息通讯员培训。三是认真谋划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2018年工作实际制定了《文山州民宗委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三)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6.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5)“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存在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规范问题进行反省并于2018年1月15日作出书面检讨。二是修改完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2017年12月结合分管工作和岗位特点修改完善了《文山州民宗委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6)“执行派单制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完善2017年派单工作内容,于2018年1月对“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表进行修改完善,规范填写派单工作完成时间、完成地点和完成情况,详实记录派单工作内容。二是认真执行派单制度,重新制作责任清单表并结合实际进行派单,对《文山州民宗委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内容进行细化,并于2018年1月12日完成第一季度派单任务。

17)“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深刻反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并作书面检讨。二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并修改完善2017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于2017年12月认真组织开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通过个人自查、科室点评、分管领导审核全面细致逐一排查全委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点,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26名干部职工的排查内容和风险等级进行审定,做到排查不漏项、定级更准确。

18)“个人报告事项不完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补充完善4位副主任2016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对个人报告事项不完整方面进行整改完善;二是要求存在“个人报告事项不完整”问题的4位同志作反思检讨,2018年1月4位同志均已提交了书面检讨材料。

(19)“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会议组织签订自觉遵守纪律作风承诺书,于2017年12月13日由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就干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于2018年1月12日组织干部职工签订了《文山州民宗委自觉遵守纪律作风承诺书》。二是修改完善考勤管理制度、请示报告和行政问责等制度办法,制定绩效考核量化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文山州民宗委考勤管理制度》《文山州民宗委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文山州民宗委科室(所、中心)负责人行政问责办法实施细则》,并于2017年12月26日制定了《文山州民宗委绩效考核办法》。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办公用房清理搞变通”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调整优化办公用房,对主任办公室进行整改,对副主任办公室进行改造和优化使用。2017年10月已对主任办公室进行清理腾退,不存在超标现象;同时已制定完善办公用房优化调整改造方案和工程改造预算,对5位副主任办公室隔断造成闲置浪费进行改造和优化改造使用。 

21)“违规出租单位公房”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文山州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时收回租期到期的门面。于2018年2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公房出租到期收回问题,2018年2月9日已通过正式文件告知承租方2018年6月1日将收回出租到期的一楼办公用房。  

22)关于“违规发放福利补贴”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清退工作,于2017年11月17日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1月21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中共文山州纪委文山州监察局关于开展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党组书记主任对开展违规补助国家公职人员个人通讯费专项清理整治作出承诺。二是于2017年12月5日全部清退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电话费108650元。

8.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23)“党组成员下乡未按规定交纳伙食费”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规定执行下基层交纳伙食费相关规定,补交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期间到基层未交纳的伙食费。一是于2017年12月15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下基层交纳伙食费问题;二是于2018年2月25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下乡未按规定交纳伙食费”问题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党组书记在会上就补交工作提出要求;三于2018年2月27日全部完成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期间到基层下乡未交纳的伙食费20800元的补交工作,其中党组书记和成员共补交伙食费5920元。

24)“对2014年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发现的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请示报告少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该问题直至2017年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不到位问题并于2018年1月15日就存在问题作出书面检讨。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于2018年1月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文山州民宗委“三重一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要求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监督。

三、保持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州民宗委将继续按照州委和州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民族宗教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委党组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州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州委第六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巡察整改内容和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学习好《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融会贯通,更好指导我委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197232,电子邮箱:295301203@qq.com。 

                                                                    中共文山州民宗委党组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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