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宗委召开纪律作风建设会议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纪律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6/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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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文山州民宗委召开纪律作风建设会议,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纪律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朝洪同志主持会议,干部职工20余人参会。 

会议原文传达了《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纪律的通知》《中共文山州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5种漏报和10种瞒报情形和组织处理情况》等文件,深入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党组书记、主任马朝洪就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纪律问题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委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领会《规定》和《办法》,充分认识出台实施《规定》和《办法》的重要意义,要从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高度来认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规定》和《办法》的实质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忠诚老实,坦诚细致。全委干部职工要如实精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依照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证照(合同文本)等有效证件上登记的信息,精确完整规范地对应填报“8项家事”“6项家产”情况,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并对个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三是落实责任,传导压力。要求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自学,进一步增强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规定》要求填报的“8项家事”“6项家产”、《办法》规定的5种漏报情形、10种瞒报情形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表须知)及填写说明结合起来,逐项对照学习,做到自我警醒、自我规范,熟记报告事项,熟练填报方法,让执行报告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四是适应常态,转变作风。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前谋划好工作,不断适应新常态新要求,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贯彻执行《规定》和《办法》和省州有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不断推动全州民族宗教事业和争创全国模范自治州工作迈上新台阶。

(州民宗委  刘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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