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续办的答复
卢绍云、王莉芝、罗金洲代表:
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续办续复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关于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7号建议复函》(文文广体函〔2017〕21号)提出的“关于将旧莫乡历史文化名镇规划纳入全州项目建设的建议”的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针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出台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我局近年来根据工作职责对历史文化名镇中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文物修缮、安全管理等工作,争取到省级项目专项资金75万元用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旧莫王氏宅院”修缮及消防设施改造。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保护名胜名城名镇名村的部门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我局将积极按照职能职责分工,配合广南县人民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旧莫历史文化名镇的规划及保护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8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化遗产科李梅,3037277,1838760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