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何声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申报“牡宜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牡宜遗址确切的文物保护名称为“牡宜古墓群”,于2012年1月公布为云南省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来,省、州、县文物主管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保护工作,在文物安全资金投入、发掘出土文物申报修复及古墓群、城址、窑址等遗迹保护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国家文物局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物政发〔2018〕1号),国家文物局今年将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工作,我们正在按照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要求,组织广南县对“牡宜古墓群”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待国家文物局正式下文确定申报事项后,将协调省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申报。
感谢你对我州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化遗产科李梅,3037277,1838760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