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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广体函〔2018〕22号
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答复
王继锋、陶志海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强对砚山县鲁都克天主教堂省级文物保护和修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鲁都克天主教堂”位于砚山县阿舍乡鲁都克村,始建于1908年、20世纪,占地面积1183.12平方米,建筑面积858.3平方米,为砖土木结构的四合院,由正殿、钟楼、经堂和厢房组成,1998年11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云南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教堂由鲁都克天主教管委会管理使用。自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来,教堂无论作为文物保护单位还是宗教活动场所在修缮保护工作中都得到了来自各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云南省文物局2000年、2002年、2011年、2012年、2015、2017年先后拨付修缮和消防安全专项经费共计61万元进行文物本体修缮和消防安全设备购置。省政府、省委统战部、州委政法委、砚山县政府、砚山县民宗局等部门也划拨经费共计71万元用于修缮配套资金和周边环境改造和整治。经多次的修缮教堂原貌基本得到恢复,但因维修资金有限,每次修缮都是局部维修,没有对文物整体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彻底的维修,加之教堂所处地区气候环境复杂,原有房屋因斜坡坡度不够,部分瓦屋面逢雨必漏,导致屋内木结构部分樑条、柱子腐朽,教堂钟楼外墙漆面受雨水冲刷脱落、发黑,钟楼顶上的砖头断裂,教堂后排水沟水不畅通、右面没有排水沟,雨水会浸湿房屋墙脚,造成安全隐患。
根据该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加大保护和管理:一是由教堂属地砚山县文物管理部门请有资质的单位到教堂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教堂的中长期修缮保护规划;二是根据砚山县上报的保护规划,安排省、州文物保护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实地勘察并制定修缮方案报省文物局审核后,安排省级文化文物专项资金对该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和保护。在此期间,我们将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督促教堂管委会加强对教堂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管理,将教堂的修缮保护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砚山县旅游发展规划,加大保护并合理利用。
感谢你对我州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
2017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文化遗产科李梅,3037277,1838760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