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形成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3月26日,州信访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副局长杨昌桔同志组织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云纪发〔2018〕4号)和《州纪委州监察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文纪发〔2018〕5号),通过学习,全体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加强廉洁自律、按规章办事,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本着一律从简的原则,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的奢侈浪费不良作风,自觉接受州纪委监察委和州纪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组的监督,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移风易俗、风清气正的好信访干部。
会上,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州委群众工作局)局长尚元超同志对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省纪委监察委《通知》对农村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原则及要求、操办范围和标准及随礼上限、申报备案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监察委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将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纳入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通知》精神落地生根。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贯彻落实。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认真执行《通知》要求,带头移风易俗,狠刹大操大办不良风气;带头勤俭节约、节俭办客,避免大操大办、盲目跟风、相互攀比、铺张浪费;带头宣传解释《通知》精神,用实际行动推动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是做好监督工作,严查违纪行为。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监督好身边的亲戚朋友,坚决杜绝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举报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履行好监督责任,凡是对违反《通知》要求,顶风违纪的行为,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