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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市委2018年第七轮巡察工作公告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7/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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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18年7月6日分别进驻古木镇、市委政法委、市委610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宗局、市人社局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9家单位常规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属部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至下属二级机构班子成员。  

乡(镇)巡察对象:被巡察乡(镇)党政班子及其成员,延伸至下属办、站、所、中心负责人,村(社)“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时间

2018年7月6日至9月6日,巡察时间为2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三、巡察内容

(一)常规巡察 

1.聚焦六个围绕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重点检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情况。

3.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政策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的情况;落实主体责任、协调解决问题不到位及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情况;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虚报冒领、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方面的问题;脱贫实效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层层加码、“数字脱贫”“被脱贫”等问题;“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执行招标投标方面。重点检查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纪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和影响,以暗箱操作、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决策、招标投标活动等问题。

5.扫黑除恶方面。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和其他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围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等问题。围绕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6.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重点检查各单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批示和相关论述精神,查找被巡察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改善民生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方面政策措施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特别是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突出问题。

7.落实省州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方面。重点发现各单位落实整改过程中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整改不实、痕迹资料不完善等问题。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1.落实政治责任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查找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协调解决问题不到位的情况;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情况;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

2.落实政策措施方面。重点查找扶贫基础数据重录、错录,建档立卡贫困户数、人口数和已脱贫人口数不精准;C、D级危房鉴定走过场,加固、重建进度迟缓;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面积超标、进展缓慢,不能按时限要求搬迁入住;产业扶贫项目单一,成效差;卫生服务及村卫生室建设滞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率偏高;养老保障搞平均化、政策兜底建房设计不合理等脱贫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落实监管责任方面。重点查找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暗箱操作、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行贿受贿等方面的问题;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相关人员利用职权优亲厚友、违规分配和发放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脱贫实效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层层加码、“数字脱贫”“被脱贫”等问题。

四、反映问题方式

第一组:负责对古木镇开展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延伸至各站所、各村党组织

办公地点:文山市古木镇政府办公楼2楼市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电话:0876—2680005。电子邮箱:wssxcb001@163.com。 

第二组:负责对市委政法委、市委610办开展常规巡察

办公地点:  

市委政法委,文山市凤凰路市政务办公大楼6楼市委政法委市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电话:0876—2123606;  

市委610办,文山市凤凰路市政务办公大楼1楼市委610办市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电话:0876—2131893。  

电子邮箱wssxcb002@163.com。 

第三组:负责对市公安局、市民宗局开展常规巡察

办公地点:  

市公安局,文山市开化北路98号市公安局办公大楼506室市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电话0876—6923051;  

市民宗局,文山市凤凰路市政务办公大楼6楼市民宗局市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电话0876—3038946。  

电子邮箱:wssxcb003@163.com。 

第四组:负责对市国土局、司法局开展常规巡察

办公地点:  

市国土局,文山市河东路69号市国土局办公楼2楼市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电话:0876—2138590; 

市司法局,文山市环城南路208号(恒丰集团5楼)市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电话:0876—2135087。 

电子邮箱:wssxcb104@163.com。  

第五组:负责对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常规巡察

办公地点:  

市人社局,文山市凤凰路市政务办公大楼4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电话0876—2616095;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文山市凤凰路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市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电话0876—3037963。  

电子邮箱:wssxcb105@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向有关单位反映。  

请社会各界人士对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电话:0876—2141735。  

 

 

                                                      中共文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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