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5月19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进驻文山,对我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为期14天(5月20日至6月2日)的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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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
5月20日,州政府举行座谈会,向督查组汇报我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制订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州制定印发了《文山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州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文山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相关部门对全州8县(市)15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排查整改工作。同时,在州和县(市)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并加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公开相关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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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的领导 |
本次督查是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为开展好督查工作,督查组要求,要强化站位意识,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专项督查作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要强化配合保障,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督查相关工作;要强化立行立改,对督查组交办问题,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要求,并逐一销号;要强化信息公开,在州级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交办问题情况、督办要求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强化廉政纪律,认真落实相关纪律要求;要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水源地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整改问题死灰复燃。
副州长李春林出席会议,并对配合做好专项督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沅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