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2018年7月7日)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8/07/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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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六批2018年7月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

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D530000201806300027  

丘北县归寨乡庄科村庄科小组,归寨乡要在乡政府旁边修建一座大桥,不到正规的采石场进石材,而是将挖机开到庄科村小组老尖山来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而且把进村的道路都压坏了,不进行修复,给村民进出带来不便。  

农村  

生态  

经核查,该问题产生地实为官寨乡,官寨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17年报批,2018年开始实施,工程项目依法依规承包给何正勇,由于何正勇妻子是庄科村人,所以庄科村民周国梅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自留地内开挖石材销售给何正勇,在运输石材的过程中把进村道路压坏,周国梅开挖石料以20元每方卖给何正勇修建官寨乡基础设施,共计销售400方,非法获利8000元。  

属实  

对当事人周国梅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丘北县官寨乡水头村民委庄科村小组旁(老尖山)的集体土地上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石料)的行为,丘北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2月5日就下发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丘国土资责停字〔2018〕10-8号),并立案查处,于3月15日下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丘国土资行处决定〔2018〕10-02号),处没收违法所得捌仟元人民币(¥:8000.00)整人民币,罚款捌佰元(¥:800.00元)人民币,责令恢复土地原状。截止目前,当事人周国梅已缴纳罚款,并将压占损坏的土地恢复耕种玉米,该案件已结案。现当事人与庄科村小组达成进村压损道路修复协议,协议约定2018年12月30日前完工,交给村小组管理使用。  

?

2  

X530000201806300003  

举报:举报人于2011年10月与本村村民联名承包48亩土地用于水果种植,2013年江源砖厂投产后排放出二氧化碳和硫磺,造成果树死亡,收入受到影响(附照片8页)。  

农村  

大气  

经工作组现场勘查发现,靠近该砖厂的脐橙果树叶面上能明显看出有粉尘痕迹;靠近砖厂周边最近的果树座果较少、座果率低,随着距离的增大果树总体长势及座果率有逐渐向好发展的趋势;同时检查发现,该果园的管理水平不高,果树修剪、追肥、病虫害防治不到位,果园整体长势不理想。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调阅该公司2016年8月20日至21日委托云南环绿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厂脱硫塔排放口有织组排放废气做的检测报告,报告中所监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氟化物四个污染因子匀为达标排放;以及查看2017年8月21日至23日,云南环绿环境检测技术公司对厂区周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及其化合物监测情况,三个污染因子匀未超标排放。6月12日,在办理编号为D530000201806110023(督转第78号)转办案件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经调查组人员(有监测资质的环保工作人员)当场使用PH试纸检测脱硫塔石灰液,PH值在12-14之间,符合脱硫塔处理效果要求。  

部分  

属实  

1.鉴于通过对现场的调查了解核实,是通过目测观察提出初步意见和建议,属疑似砖厂粉尘污染果树,至于具体是否属于砖厂粉尘污染、污染程度如何等情况,现已由广南县农科局联系省农科院司法鉴定中心派专家进行现场堪查,提出鉴定方案,拟定于2018年7月7日到场勘查,预计7月15日能出具鉴定结论,为下步调查核实、协商调解投诉问题提供法定依据。  

2.针对该公司原料堆棚未做到三面封闭、厂区道路及堆场未作硬化、厂区环境卫生较差、雨污分流不完善等问题,广南县环保局已于6月30日下发了《广南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广西百色市江源投资有限公司珠琳分公司责令整改通知书》(广环发〔2018〕73号),要求该公司于7月15日前完成原料堆棚三面封闭、硬化厂区道路及堆场、做好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做好雨污分流系统,防止雨污合流影响周边环境等整改工作。  

3.针对该公司目前无采矿证,广南县国土部门已于2018年6月22日已发函电力公司停止供电,该公司目前已经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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