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动态】
副州长李春林对德厚河流域重金属
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2017
年
7
月
31
日
,副州长李春林带领州环保局负责同志深入文山市调研历史遗留砷渣安全填埋场项目建设和德厚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文山市工作情况汇报,对文山市德厚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了5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文山市要高度重视德厚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抓紧落实重金属污染治理各项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二要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针对德厚河流域11户重金属污染企业存在的不同情况,要按照原定“一厂一策、一企一方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科学的治理方案。同时要按照之前总体方案的要求,坚持工作原则,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三要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德厚河流域生产企业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确保生产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四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治理工作。要综合运用“环保、能耗、土地、林业、产业政策”以及法律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指导和督促德厚河流域11户重金属污染企业按要求尽快拆除厂房和生产设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1户污染企业关闭拆除工作。五要加强历史遗留砷渣治理工作。文山市要把德厚河流域和摆依寨水库历史遗留砷渣治理作为今年环保工作的重点,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历史遗留砷渣治理工作。(州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