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断把全州“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文山州将“放管服”改革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体系,对全州8县(市)和州直部门进行年度考评。
州政府协调办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实际以及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文山州2017年度“放管服”改革工作考评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县(市)及州直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评分标准》。《考评实施方案》明确了对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实施考评的范围、内容和方式,《评分标准》主要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7项全年重点改革任务和日常工作推进两大方面设定了考核项目,并对每个考核项目的评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通过发放民主测评表统计满意度。考评实行百分制,即考核评价总分=考评内容得分×80%+民主测评得分×20%。建立健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协调办牵头,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纪委监察委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提供各级各部门优化服务方面的情况,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通过查阅台账、网上随机抽查、民主测评满意度并运用省政府对各州(市)营商环境评估结果以及“放管服”改革日常督查情况、12310投诉举报、核实自检自查报告的相关内容,严格按照考核的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全面详实对被考核单位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出评价,力求做到依据充分、结果客观公正,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州政府协调办召开了考评工作情况汇总会,重点梳理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后,州政府协调办根据梳理出的问题再次逐项核实,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和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督办整改,确保做到“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到实处”。
今后,文山州将认真总结经验,严格对照部门权责,进一步科学、合理、完善考评指标,将“放管服”改革评价考核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
(徐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