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心”应“新”,做一名用“心”党员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发布时间:2017/01/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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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从中央八项规定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在4年时间里,创设或修订党内法规超过50部,占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还多。根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必须以“心”应“新”,在新形势下做一名用“心”党员,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自觉把党章意识、党员意识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推动各自所在行业改革发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怎样做好用“心”党员?一是要坚守心中有党的政治灵魂,做政治的明白人。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无限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高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二是要站稳心中有民的根本立场,做群众的贴心人。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心中装着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干实事谋福祉,并在群众中做好榜样、当好表率、树好标杆。三是要肩负心中有责的历史担当,做发展的开路人。大力弘扬实干精神,以舍我其谁、造福于民的责任担当,鼓起“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劲头,不等不靠、迎难而上,闯出改革发展的新路。四是要牢记心中有戒的修身之要,做群众的带头人。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践行“两学一做”要求,把《准则》和《条例》挺在前面,严于律己,清白做人、干净干事,以严实作风和人格力量,带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针对新形势新情况作出新规定、提出新要求。唯有以“心”应“新”,方可永葆共产党人本色。 

(华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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